省啟動司法行政機關政法干警招考工作
——2013年招考83人
為加強我省基層司法行政機關公務員隊伍建設,根據(jù)中央統(tǒng)一部署,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決定啟動我省司法行政機關2013年政法干警招錄培養(yǎng)體制改革試點招錄工作,8月23日在湖北人事考試網(wǎng)(www.hbrsks.gov.cn)發(fā)布招考招生公告。
全省司法行政機關共計劃招考83名試點班學員,其中基層司法局(所)23名、監(jiān)獄機關60名。主要面向退役士兵、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和服務期滿并考核合格“三支一扶”等大學生服務基層“四項目”人員招考。試點工作采取教育入學考試和公務員考試一并統(tǒng)考的方式,實行定向培養(yǎng),考生報考時即定培養(yǎng)層次、定接收單位,被錄取后參加為期兩年的??圃圏c班培養(yǎng)學習,在校期間免收學費,并發(fā)給生活補助費,畢業(yè)后一律到入學前確定的定向單位工作,并辦理公務員錄用手續(xù)。
一、工作總體安排
8月27日-9月3日:網(wǎng)上報名及資格初審。
8月28日-9月5日:網(wǎng)上繳費確認。
9月15日-9月20日:網(wǎng)上下載打印準考證。
9月21日-9月22日:公務員招考筆試和教育入學考試筆試。
10月底前:公布筆試成績及最低分數(shù)控制線。
11月中旬前:資格復審及公開調劑。
11月底前:組織面試、體檢、考察和公示。
12月底前:錄取審批、發(fā)放入學錄取通知書。
二、工作主要特點
(一)強化誠信參考,放棄面試須提前告知。資格復審階段,考生須作出按時參加面試、體檢和考察的承諾,確實因故不能參加面試的,須提前五天向招錄機關作出說明,否則記入考生誠信檔案。
(二)對退役士兵和“三支一扶”等大學生服務基層“四項目”人員給予優(yōu)惠政策。設置部分職位定向招錄退役士兵和服務期滿并考核合格“三支一扶”等服務基層“四項目”人員;對在服役期間榮立個人三等功及以上獎勵的退役士兵,錄用時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考慮。應征入伍的高校畢業(yè)生退役后報考試點班,在教育考試筆試成績總分中加10分。
(三)嚴格管理,服務有最低年限要求。試點班學生畢業(yè)到定向單位工作,須滿9年后方可交流到其他單位。在校學習期間不合格或者畢業(yè)時未獲得相應學歷學位的人員,以及畢業(yè)時不符合相應職位資格條件要求的,不得錄用為公務員,國家不負責安排工作,考生自行擇業(yè)。同時,一次性將所享受的教育費用和補助費(包括學費、培養(yǎng)費和生活補助費)退還到省司法廳。在校期間主動放棄學業(yè)的學生或者違約不到定向單位工作的畢業(yè)學生,不得錄用到其他黨政機關以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并將情況記入考生誠信檔案;在違約處理決定公布后1個月內(nèi),一次性將所享受的教育費用和補助費退還到省司法廳,并繳納該費用50%的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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