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臨滄市委、市政府關于擴大我校高中辦學規(guī)模的指示精神,為滿足2013至2014學年新學期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根據《中共臨滄市委 臨滄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深化學校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見》(臨發(fā)〔2011〕83號)精神,報經市教育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現(xiàn)將我校2013年公開選聘教師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開選聘對象及崗位名額
(一)公開選聘對象:面向全國。
(二)崗位名額:化學2人、生物1人、英語1人。
二、公開選聘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愛崗敬業(yè);
(三)身體健康,能夠勝任教育教學工作和班主任工作;
(四)35周歲以下未就業(yè)的大學本科以上畢業(yè)生,具有教師資格證;45周歲以下本科及其以上學歷的在職在崗中學教師,教齡3年以上,具有二級教師(中學)及其以上專業(yè)技術職稱和教師資格證;
(五)在職在崗教師必須出具原任職學校同意報考的相關證明材料。
三、公開選聘程序
(一)公開選聘公告發(fā)布
學校此次公開選聘教師的具體崗位情況,2013年9月4—10日在臨滄市政府公眾信息網上發(fā)布。
(二)組織報名
1、報名時間:2013年9月11—15日
2、報名地點:臨滄市第一中學辦公室
聯(lián)系電話:0883-2123988
聯(lián)系人:胡老師:13987011799
楊老師:13988334690
3、報名所需證件(原件和復印件):居民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教育教學業(yè)績相關證書及原任職學校(單位)同意參加此次公開選聘的相關證明材料。
4. 填寫《臨滄市市直學校公開招(選)聘教師報名表》一式三份,并交同底2寸免冠近照四張。
(三)資格審查。
由公開選聘組嚴格按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審查合格者方可進入考試程序。
(四)組建公開選聘工作面試評委
每個公開選聘學科各成立1個評委小組,成員由公開選聘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學科專家、教師代表5—7人組成,具體人員由公開選聘工作領導小組確定。
(五)組織考試
原則上每個崗位需有3名以上應聘人員報名方可組織考試,若每個崗位應聘人數(shù)不足3人,須報市教育局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后方可組織考試。命題、監(jiān)考、閱卷、登分均由領導小組組織、監(jiān)督完成。筆試成績不及格者,不能進入試講(及格分為總分的60%)。屬1:1崗位的綜合成績確定為60分以上方可錄用。
1、筆試。筆試為閉卷考試,內容為學科專業(yè)知識。按40%計入總成績。筆試試卷由公開選聘工作領導小組指定專人分別按照高考難易程度制作題庫,考試試卷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教育局、市紀委派出第三紀工委的監(jiān)督下從題庫中現(xiàn)場抽取。
筆試工作人員和監(jiān)考人員由公開選聘工作領導小組安排。
筆試時間:2013年9月16日上午9:00—11:00。
筆試地點:臨滄市第一中學階梯教室。
筆試結束后,由公開選聘工作領導小組安排本學科教師閱卷,當天在校園公示欄公布成績和電話通知。
2、資格復審。經復審條件和材料不實的取消面試資格。
3、面試(試講和綜合素質考察)。
在筆試的基礎上,按成績由高到低,原則上以2:1的比例進入試講(每個崗位有2名應聘者進入試講)。由學校安排課題、班級進行試講,專家組聽課打出成績,試講成績總分為100分,按60%計入總成績。
試講時間:待資格復審結束后另行通知
試講地點:臨滄市第一中學。
當日在校園公示欄公示面試成績。
(六)成績公布
考評工作結束后,統(tǒng)計應聘者的綜合成績并在校園公示欄加以公布。
(七)組織體檢
按《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確認是否符合擬聘所需的身體條件,體檢不合格可復檢一次。體檢不合格的學校不予聘用,出現(xiàn)的空缺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替補。
(八)確定并公示擬聘人員名單。
學校根據應聘人員的綜合成績確定擬聘人員。當綜合成績出現(xiàn)平行分時,以試講成績高者為擬聘人員。并對擬聘人員名單在臨滄市政府公眾信息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九)聘用備案
確定聘用人員后,向臨滄市教育局、臨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臨滄市委編辦上報聘用報告和填報《臨滄市市直學校聘用教師備案表》。
(十)辦理聘用手續(xù)
經臨滄市教育局、臨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臨滄市委編辦簽署備案意見后,按下列程序要求辦理聘用手續(xù)。
(1)本市范圍內在職教師的聘用:本市內在職教師一經聘用,須由本人持聘用學校的通知和《臨滄市市直學校聘用教師備案表》向原任學校提出解聘申請,辦理解聘手續(xù),并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人事檔案、工資、社保、住房公積金、醫(yī)療保險等提取手續(xù),原任職學校、縣(區(qū))教育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人事調動相關規(guī)定給予辦理相關手續(xù)。
(2)本市范圍外在職人員的聘用:涉及本市范圍外在職人員的聘用由市教育局根據《聘用報告》和《臨滄市市直學校聘用教師備案表》,出具聘用函報請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同意后,由臨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fā)函給相關人員原任職學校的人社主管部門,并按有關人事政策辦理相關手續(xù)。
(3)35周歲以下未就業(yè)的應往屆大學畢業(yè)生聘用:聘用學校根據相關政策、法規(guī)與應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按照公開選聘方案既定崗位設置確定聘用人員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4)臨滄市人力資和社會保障局委托所屬人才服務機構對聘用人員實行人事代理,具體代理的有關工作按照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四、相關工作紀律
(一)公開選聘工作在市教育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紀委派出第三紀工委監(jiān)督、指導下進行。
(二)參加公開選聘工作的人員要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嚴格程序,自覺抵制不正之風,嚴把“入口”關。嚴格按照有關保密規(guī)定,做好試題的印制、閱卷等工作。對違反公開選聘工作紀律的人員,將嚴格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嚴肅處理。
(三)參加應聘的人員要實事求是,如實反映自身情況,自覺遵守公開選聘紀律和考場秩序。對違反公開選聘紀律、考試作弊或不具備應聘條件、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的應聘人員,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監(jiān)督電話:0883-2162001(臨滄市第三紀工委、監(jiān)察分局)
0883-2131867(臨滄市人社局專技科)
0883-2124315(臨滄市教育局人事科)
臨滄市第一中學
201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