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拓寬選人用人視野,加大競爭性選拔干部力度。經(jīng)中共嵩明縣委研究,決定在全縣范圍內(nèi)競爭性選拔12名副科級領導干部?,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拔職位
嵩明縣縣直機關和鎮(zhèn)(街道)副科級領導干部12名。
二、選拔的范圍、資格條件
(一)面向全縣教育系統(tǒng)在職在編的教師競爭性選拔副科級領導干部4名。
資格條件:
(1)應當具備《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guī)定的基本條件;
(2)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3年9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并獲得相應學位;
(4)在教育系統(tǒng)工作滿5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以上;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二)面向全縣事業(yè)單位及各鎮(zhèn)(街道)在職在編的中層管理人員(教育系統(tǒng)另行選拔,不含工人)競爭性選拔副科級領導干部4名。
資格條件:
(1)應當具備《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guī)定的基本條件;
(2)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3年9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
(4)現(xiàn)任事業(yè)單位中層人員正職以上,或鎮(zhèn)(街道)黨委(黨工委)委員,或鎮(zhèn)(街道)站(所)長,且任同類職務滿一年;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以上;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三)面向全縣機關事業(yè)單位在職在編工作人員(不含工人)競爭性選拔副科級領導干部4名。
資格條件:
(1)應當具備《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guī)定的基本條件;
(2)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8年9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研究生學歷并取得碩士學位,或參加研究生課程進修并取得碩士學位;
(4)任下一級相應職務滿一年;
(5)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以上;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三、選拔程序
(一)發(fā)布公告。2013年9月4日通過蘭茂網(wǎng)發(fā)布公告,向社會公布競爭性選拔的職位、職數(shù)、報名條件和方式方法等。
(二)報名與資格初審。本次競爭性選拔采取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進行。每位報名者只可報考一個崗位。報名時間為2013年9月9日至9月13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報名者須攜帶以下材料到縣競爭性選拔領導干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名:
1、《嵩明縣2013年競爭性選拔領導干部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
2、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職稱證明、任職通知、職務聘書,以及報考所需其他證件原件,并提交上述證件的復印件各一份;
3、本人近期免冠同底1寸彩色照片3張(請在照片背面寫明姓名);
4、《嵩明縣競爭性選拔副科級領導干部誠信承諾書》一份;
5、《嵩明縣競爭性選拔副科級領導干部個人信息采集表》1式7份,《個人信息采集表》中關于個人經(jīng)歷、業(yè)績的鑒定材料及其他證明材料復印件須由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逐頁加蓋驗證章。
6、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相關證明。
由報考人員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在認真查閱干部人事檔案,嚴格審核把關的基礎上,對其進行資格初審,提出意見并加蓋公章。
報名者須如實申報和填寫本人有關情況,弄虛作假者,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
(三)資格復審。中共嵩明縣委組織部在認真做好報考人員的登記、證件查驗、資格審查等工作的同時,認真對報考人員填寫的《報名登記表》和各種證明材料進行審核,對經(jīng)資格審查合格者,通過新聞媒體發(fā)布公告,并發(fā)放準考證。
經(jīng)資格復審,按選拔崗位與報考人員1:5的比例確定開考崗位數(shù),碩士研究生選拔崗位按1:3的比例確定,達不到上述比例的,可根據(jù)工作需要減少選拔崗位。
(四)經(jīng)歷業(yè)績評價。經(jīng)歷業(yè)績評價于9月中旬舉行(具體時間另行通知)。經(jīng)歷業(yè)績評價結束后,根據(jù)0經(jīng)歷業(yè)績評價成績,按照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面試人選,通過新聞媒體發(fā)布公告,并通知本人。
(五)面試。面試于9月下旬舉行(具體時間另行通知),面試主要測試應試者在領導能力素質(zhì)和個性特征等方面對選拔職位的適應程度,突出檢測應試者解決崗位工作中實際問題的履職能力。
經(jīng)歷業(yè)績評價成績與面試成績按各占50%權重計算考試綜合成績,根據(jù)綜合成績按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考察人選,并通知本人。
考察前對考察人選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合格者確定為考察對象(體檢不合格的按考試綜合成績依次遞補),并通過新聞媒體發(fā)布公告。
(六)組織考察??疾旃ぷ饔芍泄册悦骺h委組織部牽頭,相關部門協(xié)助進行。組成考察組,依據(jù)干部選拔任用條件和選拔職位的職責要求,堅持德才兼?zhèn)?、以德為先的原則,著重考察考察對象是否存在影響任用問題,如不存在相關問題,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錄用。
考察前,發(fā)布考察預告,將考察對象的簡要情況、考察時間、考察組聯(lián)系方式等,在考察對象所在工作單位發(fā)布預告,接受群眾監(jiān)督。
(七)決定任用。根據(jù)考試、考察情況和具體職位要求,考察組將綜合考察情況報告嵩明縣競爭性選拔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研究后提出擬任人選意見,并征求相關方面意見,報縣委常委會討論決定。
根據(jù)《公開選拔黨政領導干部工作暫行規(guī)定》,經(jīng)集體討論認為無合適人選的,該職位可以空缺。
(八)任前公示
對擬任人選按要求進行任前公示。
(九)辦理任職手續(xù)
公示期內(nèi),未發(fā)現(xiàn)影響任職情況的,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任職手續(xù)。本次競爭性選拔的副科級領導干部實行一年試用期,試用期間享受副科級領導職務待遇。試用期滿后,經(jīng)考核合格,且在本級職位任滿一年的,辦理正式任職手續(xù),任用到公務員領導崗位(含參照公務員管理崗位)上的,報請市公務員主管部門進行公務員登記;不能勝任的免去試任職務,按原職務職級安排工作,不辦理公務員登記手續(xù)。
競爭性選拔全過程的有關情況由嵩明縣委在嵩明蘭茂網(wǎng)適時發(fā)布。
報名地點:嵩明縣競爭性選拔領導干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縣委大院內(nèi))。
網(wǎng)上信息發(fā)布地址:嵩明蘭茂網(wǎng)(http://www.smlm.gov.cn/)。
嵩明縣競爭性選拔領導干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咨詢電話:0871-67913048。
通訊地址:嵩明縣縣城北街102號。
附:
【點擊下載《嵩明縣競爭性選拔副科級領導干部個人信息采集表》】
嵩明縣競爭性選拔領導干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