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滿足克山縣新聞宣傳工作需要,更好地為縣域經濟發(fā)展服務,經縣政府同意,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記者和播音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克山縣本次共招聘2名,其中:記者1名,播音主持1名。為財政全額供養(yǎng)事業(yè)編制。
二、招聘對象
在職和社會非在職的全日制統(tǒng)招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yè)生。
三、招聘條件
1、擁護黨的領導,熱愛新聞事業(yè),具有較強的新聞敏銳性,具備良好的新聞素養(yǎng)、扎實的文字功底,能夠勝任播音主持或采寫、編輯工作;具備一定的策劃能力、創(chuàng)新能力及溝通協(xié)調能力;
2、遵紀守法,身體健康、五官端正、口齒清楚,能符合實際工作的要求;
3、專業(yè)、地域不限;
4、報考播音主持的考生年齡要求28周歲以下(1985年10月1日后出生)。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年齡放寬到30周歲(198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①取得國家廣電總局播音員主持人資格認定證書;②近三年獲得省級播音主持三等獎以上榮譽;③具有國家認定的二級播音員資格;④達到播音員主持人普遍話測試一級乙等標準。
報考記者的考生年齡要求30周歲以下(1983年10月1日后出生)。
5、報考人員,需具備相應的形象氣質和聲音條件。男身高170cm以上,女身高160cm以上。
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曾受勞動教養(yǎng)、刑罰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人員;
(2)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能從事新聞職業(yè)人員;
(3)患有嚴重傳染性疾病或有精神病史人員;
(4)近三年各類考試過程中被錄用主管機關認定有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
四、報名方法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當場確認考試資格。
(一)報名時間:2013年10月21日—10月23日。
(二)報名地點:克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三)報名時需攜帶的材料:
(1)報名表一份;
(2)戶口簿、第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畢業(yè)證書、學位證、報到證原件及復印件;
(4)近期1寸免冠彩色同版照片3張;
(5)與報考崗位相關的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6)符合黑政發(fā)[2009]30號文件加分政策的考生,報名時必須提供有效證書或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否則過后不予確認;
(四)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只限報一個崗位。
(2)報考人員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3)應聘人員應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4)崗位招聘計劃與報考人數之比原則上不低于1:3,達不到報考比例的,將縮減招聘人數或取消該招聘崗位。緊缺、急需崗位經齊齊哈爾市人社局批準,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降低招考比例。
五、招考辦法
記者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兩部分;播音主持考試分為筆試、面試和試鏡三部分。
筆試、面試與試鏡均為100分。記者的分值比例為筆試、面試各占總成績50%;播音主持的分值比例為筆試、面試和試鏡各占總成績25%、25 %和50%??偝煽冇嬎惴椒ǎ河浾呖偝煽儯焦P試成績(含政策性加分)×50%+面試成績×50%;播音總成績=筆試成績(含政策性加分)×25%+面試成績×25%+試鏡×50%。
考試時間及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一)筆試:筆試內容為招錄崗位的相關知識,采取閉卷統(tǒng)一考試的方式進行,筆試時間為90分鐘。筆試結束后,報考記者的考生根據筆試成績(含政策性加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按招聘崗位人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若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出現并列,則相應擴大進入面試人選。報考播音專業(yè)的考生全員進入面試。
(二)面試: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談的方式進行,面試時間為15分鐘。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得聘用。
(三)試鏡:報考播音崗位的考生面試結束全員進入現場試鏡。試鏡采取模擬播音的方式進行,時間為5分鐘。
考試結束后,根據招聘相應崗位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和考核人選,若總成績出現并列,符合黑政發(fā)[2009]30號文件相關政策的考生優(yōu)先聘用,否則記者以筆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聘用,播音主持以模擬試鏡成績高者優(yōu)先聘用。
六、體檢和考核
體檢標準參照考試錄用公務員體檢標準執(zhí)行。對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再對其進行考核。體檢或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空出的崗位,依報考崗位按考試總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
七、公示和聘用
對確定的擬聘用人員,將在克山縣電視臺、克山政府網站公示七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辦理相關聘用手續(xù)。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滿,由招聘單位進行試用期考核,考核合格者,正式辦理相關手續(xù);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八、考試紀律
報考人員必須遵守招考的有關要求,服從招聘主管部門的安排。對在報名、筆試、面試、體檢、考核過程中被認定違紀違規(guī)的,將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社部發(fā)[2009]126號)規(guī)定,由縣招聘主管部門對其進行處理。
附件:克山縣招聘記者和播音員報名表(待更新)
克山縣事業(yè)單位招聘領導小組
二0一三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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