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務員身份工作人員也可報考事業(yè)崗位,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后編制性質相應調(diào)整為事業(yè),事業(yè)編制人員不得報考公務員崗位。
2、工作滿二年是指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正式在職在編工作時間滿二年(2011年9月31日以前參加工作),三支一扶、企業(yè)、人事代理等工作時間不計算在內(nèi)。
3、新參加工作第一年年度考核為“未定等次”的,視為合格、稱職。
4、報名資格一經(jīng)審核確認,所報職位一律不予更改。
5、學歷要求為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包括國家承認的非全日制學歷。
6、報考人員應在規(guī)定的報名時間內(nèi)提交相關報名材料進行審核,在報名截止時間尚未提交相關報名材料的,不得報考本次遴選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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