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西盟縣事業(yè)單位工勤人員隊伍建設,改善工勤人員隊伍結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第6號令《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和《關于印發(fā)<普洱市黨政機關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勤人員(試行辦法)>的通知》(普人發(fā)〔2008〕57號)以及《普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2013年西盟縣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人員計劃的批復》(普人社復〔2013〕29號)等有關規(guī)定,遵循“民主、公開、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經西盟縣人民政府研究,同意2013年西盟縣教育系統(tǒng)各中小學公開招聘工勤人員10名,現將公開招聘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
1.國家承認的高中、中技及以上學歷未就業(yè)的畢業(yè)生(含機關和企事業(yè)單位聘用的臨時工、縣政府開發(fā)的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
2.報考人員的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5年11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78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符合崗位要求的其他人員。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遵紀守法,品德行為良好;
4.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專業(yè)技能和工作能力;
6.具備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三)戶籍要求
1.西盟縣戶籍生源。
2.非西盟縣戶籍生源,于2010年7月1日前遷入西盟縣的,視同西盟縣戶籍可報考符合條件的崗位。
3.現非西盟縣戶籍但屬于西盟縣生源,因就學將戶籍遷出的,視同西盟縣戶籍可報考生源地和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4.在我縣服務的“大學生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學生村官”和“特設崗位教師”四類農村基層服務項目人員不受戶籍所限制。
(四)不符合報名條件的情況
1.在讀的非2013年畢業(yè)生;
2.現役軍人;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4.具有法律規(guī)定不符合報名條件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二、報名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
(一)報名時間:2013年11月4日8:30至11月6日17:00。
(二)報名地點:西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二樓會議室
(三)采用現場報名方式。報考人員須帶2張免冠小一寸半身近照、畢業(yè)證書、戶口簿和身份證件原件和復印件,報考人員需真實、準確、完整地填寫《報名表》,因個人填寫的信息和相關證件有誤和不完整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承擔責任;對于弄虛作假行為,一經查實,隨時終止或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并按照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
(四)準考證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制作,考生于2013年11月13日8:30至11月14日17:00到西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二樓會議室領取。
三、考試和計分辦法
(一)筆試
1.考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筆試不指定參考用書。
2.考試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統(tǒng)一組織實施,考試采取閉卷形式。
3.考試時間2013年11月17日9:00至11:00。
4.考試地點在西盟縣一中。
5.考試總成績按100分計算。
(二)報考費用:考試的報考費用為50元(云價收費〔2011〕15號)。
四、體檢和考核
考試結束后,根據招聘崗位考生考試成績,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根據招聘計劃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核的人選。若考試成績第10名出現并例,則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確定進入體檢和考核的人選。
(一)體檢
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82號)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醫(yī)院為西盟縣人民醫(yī)院;體檢費用由個人支付。
(二)考核
考生的考核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
(三)因考生體檢、考核不合格,從報考崗位成績依次遞補一次參加體檢和考核。
五、公示和聘用
(一)根據體檢和考核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縣政府網上公示;公示期為7天。
(二)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為保護考生權益,反映問題時必須實名反映。
六、其他要求
1.參加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的考生應保障通訊工具通暢,以便招聘單位與其聯(lián)系招聘事項;因考生個人原因無法與其聯(lián)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2.招聘崗位根據成績的高低依次由考生選擇用人單位。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自動放棄,從該崗位總成績依次進行遞補:
(1)應聘人員自愿放棄聘用的(提交本人親筆簽名的書面情況說明或不少于2名招聘工作人員簽名的情況記錄);
(2)公示期滿7個工作日內,聯(lián)系不上應聘人員本人的。
七、組織紀律
(一)考生在報考過程中,應及時了解考試工作進程,若因考生自身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二)對違反考試紀律的相關人員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第6號令《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處理。
(三)在招聘過程中如發(fā)現不符合條件的人員,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可隨時終止或取消其參考資格和聘用資格。
(四)公開招聘工勤人員工作,邀請縣紀檢監(jiān)察、人大、政協(xié)進行監(jiān)督檢查。
附:《西盟縣教育系統(tǒng)各中小學公開招聘工勤人員簡章》
西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10月22日
西盟縣教育系統(tǒng)各中小學公開招聘工勤人員簡章
用人單位 | 經費渠道 | 崗位名稱 | 招聘人數 | 專業(yè) | 學歷 | 招聘條件 | 其它 | |||
年齡 | 性別 | 民族 | 戶籍 | |||||||
西盟縣教育系統(tǒng)各中小學 | 全額撥款 | 工勤人員 | 10 | 不限 | 高中、中技及以上 | 35周歲及以下 | 不限 | 不限 | 西盟縣 | 勐卡鎮(zhèn)小學2人,勐卡鎮(zhèn)幼兒園1人,翁嘎科鄉(xiāng)小學2人,岳宋鄉(xiāng)小學1人,新廠鄉(xiāng)小學2人,力所鄉(xiāng)小學1人,中課鄉(xiāng)小學1人。 |
合計 |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