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qū)公安廳2013年廣西政法干警招錄培養(yǎng)體制改革試點招考面試資格審查通告
來源:廣西人才網 閱讀:1598 次 日期:2013-11-01 15: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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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做好2013年政法干警招錄培養(yǎng)體制改革試點招考面試資格審查工作,按照《2013年度廣西壯族自治區(qū)政法干警招錄培養(yǎng)體制改革試點招考公告》的要求,需由面試入圍人選提供有關面試資格審查材料?,F(xiàn)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面試入圍人選的確定

根據(jù)自治區(qū)公務員主管部門劃定合格分數(shù)線和計劃錄用人數(shù)與面試人數(shù)1:3的比例,按照筆試合格總成績(含照顧加分)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擬確定黃華華等860名考生為面試入圍人選(具體人員名單見附件)。對通過合格分數(shù)線的人數(shù)達不到規(guī)定面試比例的,組織實有筆試合格人員進行面試。

二、報送資格審查材料時間、方式

(一)報送時間

2013年11月4日至11月6日(若以郵寄方式報送資格審查材料的,以快遞單上的日期為準)。

(二)報送材料及方式

請面試入圍考生按公告要求,將本人有效身份證、戶口薄(大專以下學歷或職位要求生(兵)源地、常住戶口為廣西的報考人員須提供)、畢業(yè)證和學位證、報名登記表、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加蓋公章)以及服務基層項目證明等材料的復印件通過郵政特快專遞或直接送達的方式提供給自治區(qū)公安廳政治部人事處。逾期不送達或沒快遞的,視同放棄面試資格。

未入圍面試考生不需報送材料。

三、報送材料的要求

凡報送的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凡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證件騙取考試的,由自治區(qū)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取消本次面試資格且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的處理。

出現(xiàn)未能通過面試資格審查或自愿放棄面試情形的,按照筆試合格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面試人員,遞補人選的資格審查同上。

逾期不報送資格審查材料者,視為放棄面試資格。

我廳將于11月11日前以面試公告的形式將面試資格初審合格人員名單在廣西人事考試網上公布,敬請關注。

面試資格審查咨詢電話:0771-2892141、2893920

面試資格審查材料郵寄(或直接送達)地址:廣西南寧市青秀區(qū)新民路34號(公安廳政治部人事處),郵編:530012。

自治區(qū)公安廳2013年政法干警招錄培養(yǎng)體制改革試點招考面試入圍人選名單如下:

http://www.gxpta.com.cn/321/2013_10_31/321_6837_1383213925845.html

廣西壯族自治區(qū)公安廳

2013年10月31日

更多信息請查看廣西壯族自治區(qū)政法干警考試信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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