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材料分類及要求
1、“參評資格審查材料” 裝訂排列順序要求
(1)最高學歷、學位證書已驗證的復印件;
(2)任現職的《專業(yè)技術職務資格證書》及《專業(yè)技術職務聘任書》(或《聘用合同書》)已驗證的復印件;
(3)《教師資格證》已驗證的復印件;
(4)《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已驗證的復印件;
(5)《中小學教師信息技術考試高級證書》已驗證的復印件;
(6)《中小學教師繼續(xù)教育證書》已驗證的復印件;
(7)《專業(yè)技術人員年度考核登記表》原件。
(8)《申報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送審材料審核責任卡》原件;
(9)屬于留學回國、軍轉、機關分流人員應提供有關證明材料原件;
(10)《優(yōu)秀證書》已驗證的復印件;
(11)《衡陽市城鎮(zhèn)中小學教師支教經歷情況登記表》原件;
(12)《破格人員推薦評審表》及各縣市區(qū)或市直各主管部門職改工作領導小組提供破格評審的專題報告;
(13)《衡陽市教師系列高(中)級專業(yè)技術職務評審申報人員誠信承諾書》;
(14)民辦中小學校教師的人事代理證明材料,該校由教育行政部門頒發(fā)的辦學許可證復印件;
(15) 任現職以來受處分的處分決定復印件和反映其現實表現情況材料(各1份);
(16) 身份證復印件;
(17) 其他有關材料。
以上七大硬件(1-6條)除裝訂復印件的同時,需要將原件按順序單獨夾成一本,并裝入小袋內(自制)。
2、“任職資格評審材料”裝訂排列順序要求
(1)《量化推薦個人述職評議情況登記表》(1份);
(2)個人述職報告(1份)。
(3)任現職以來獲得的專業(yè)技術工作成果、獎勵證書及其相對應的材料已驗證的復印件(各1份)。
(4)任現職以來公開發(fā)表的專著、論文原件及提供評審的其他有關材料,(大部頭專著和期刊等不裝訂),并請在右上角,用醒目的標簽注明“代表作1”和“代表作2”字樣。(代表作以外的其他論文,提供出版本人論文期刊的封面、目錄和論文的復印件,復印件須通過單位核準蓋章。)
上面第(3)(4)條在裝訂復印件的同時,原件應放在檔案袋內。
(5)《衡陽市中學高(中)級職稱評審教學能力考評卡》。
(6)工作計劃和工作總結。
(7)35歲以下人員申報中高或破格申報中高、中一、小高人員應報送的《教學考核登記表》。
(8) 其他有關材料。
3.不須裝訂的材料
(1)《參評人員資格審查意見表》(1份);
(2)《湖南省中小學教師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一式2份);
(3)大部頭專著、期刊和教材等代表作原件;
(4)近三年來一個學期的完整原始教案和1學年的原始課表;(申報實驗師的提交實驗教學教案和實驗報告各1份);
(5)《衡陽市教師系列高(中)級職務申報人員情況公示表》2份,用A3紙打?。?/P>
(6)申報外語、音樂專業(yè)職務者,須提供反映本人專業(yè)水平的光碟或磁帶,申報美術專業(yè)職務者,須提供本人專業(yè)水平的作品2件;
(7)《衡陽市教師系列專業(yè)技術職務申報自評計分及學校審核計分表》;
(8) 不適宜裝訂成冊的材料。
二、材料整理及要求
(一)材料填寫及基本要求
1. 貼寫材料原件或復印件等,應使用70g以上A4白紙作底。
2. 填寫工整,不得任意涂改。報送的材料真實、完整、一致,不得漏項。
3. 審查核實手續(xù)完備,需加蓋印章的欄目必須加蓋印章。
4. 復印材料須由所在單位人事(職改)部門審核,審核人須簽名并加蓋“原件已核”印章及人事部門印章。
5. 任現職以來在多個單位工作的,涉及在前單位任職期間的相關材料,需加蓋前單位公章。
6. 送審材料由本人或送審單位自留底稿。
(二)材料整理及裝訂
送審材料要嚴格分類整理、裝訂成冊并裝入檔案袋內,在檔案袋的正面寫明申報人單位、姓名、性別及申報何系列、何職務、何學科,并列出申報材料目錄,在檔案袋的底端封口處注明申報人姓名及所在單位名稱,系民辦的申報對象須分別在檔案袋正面醒目位置以及統(tǒng)計總表和分表注明其特征名稱。
縣市區(qū)及市直各單位必須將評審材料按申報級別[中級:小學高級、中學一級、講師;中學高級]、學科分類打捆,按規(guī)定時間上交市教育局職改辦,送審材料統(tǒng)計總表和分表須與上交的實際檔案數一致。
(三)須裝訂成冊的材料
除上述不須裝訂的材料外,申報人員應按 “參評資格審查材料”和“任職資格評審材料”兩類,制作 “×××同志申報×××職務參評資格審查材料”和“×××同志申報×××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材料”目錄、封面,并按上述規(guī)定的排列順序裝訂成冊。
(四)材料袋標識及規(guī)格要求
1.所有送審材料應裝入送審材料袋內。材料袋的正面寫明申報人姓名、所在(或送審)單位、申報何系列、何職務及何學科專業(yè)(其中申報藝術、外國語言文學專業(yè)的須注明到具體學科),并列出送審材料目錄。材料袋的底端封口處應醒目地標明申報人姓名及所在(送審)單位(不填寫個人電話號碼)。
2.送審材料一般為一人1袋,最多不超過3袋,檔案袋使用人社部門印刷的專用牛皮紙紙質袋。
3.美術、藝術設計等藝術類專業(yè)申報人員提交的作品應采取特別保護措施。
更多信息請查看專業(yè)技術資格|職稱評審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