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優(yōu)化高中教師結構,促進高中教師對課程改革的適應性,經研究,決定再次公開招聘事業(yè)編制普通高中教師,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1.條件公開,操作規(guī)范,公平公正;
2.崗位公開,標準統(tǒng)一,接受監(jiān)督;
3.程序公開,筆試面試,擇優(yōu)聘用。
二、招聘時間、地點
1.招聘時間:2013年12月下旬-2014年1月;
2.招聘地點:寧波市北侖區(qū)(具體另行公告)。
三、招聘崗位及指標:共17名,其中:
1.普通高中新教師2名;
2.新疆內地高中班(以下簡稱內高班)新教師15名。
具體招聘指標、崗位及條件、對象詳見《北侖區(qū)公開招聘2014學年高中新教師學科崗位指標及報考條件》(見附件一)。
四、招聘程序和辦法
(一)報名
1.報名條件
詳見《北侖區(qū)公開招聘2014學年高中新教師學科崗位指標及報考條件》(見附件一)。
2.報名時間
2013年12月17-22日,其它時間段不作受理。
3.報名辦法
采用網絡報名辦法(不接受現場報名)。登陸網上報名系統(tǒng)http://bm.bledu.net.cn/xm_read.php?id=48,填寫相關信息并上傳《北侖區(qū)2014學年高中教師招聘報名表》(見附件二,可下載)。普通高中新教師和內高班新教師崗位報名可以單獨填報一項,也可兼報(必須為同一學科)。報考崗位作為第一志愿,兼報崗位作為第二志愿。注意因與義務段招聘同時開考,所以考生不要兼報義務段,同時本次報名不受理已被濱海教育集團錄用的應聘者。
(二)資格審查
1.初審。對網絡報名信息進行初審,12月25日前在北侖教科網(www.bledu.net.cn)上公布參加筆試人員名單及筆試時間、地點等。如果學科報名人數不足招聘指標3倍的,則酌減或取消招聘指標。
2.復核
網絡報名的學生在筆試當天開考前60分鐘到相關考點提交審核材料,資格材料包括以下內容:
(1)身份證、就業(yè)推薦表和就業(yè)協(xié)議書以及與招聘條件相關的證件等有效證明材料。以上證件和證明材料需隨帶原件并上交復印件。
(2)《北侖區(qū)2014學年高中教師招聘報名表》(見附件二),貼好近期一寸照片,附上相關資料復印件。
復核未通過的考生考試成績無效。
(三)筆試
1.時間、地點:初定12月29日,具體時間、地點另行公告。
2.筆試內容和計分:理科筆試主要內容為解題;文科筆試主要內容為學科素養(yǎng);美術、信息技術筆試主要內容為專業(yè)素養(yǎng)。筆試滿分為100分,按50%計入總成績。
(四)面試
1.時間、地點:具體時間、地點另行公告。
2.對象確定:根據錄用崗位指標數的2倍確定面試人選。應聘人員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的,視作放棄面試;放棄面試空缺的入圍名額不遞補。
3.面試內容和計分:面試包括試講、結構化面試和技能測試等內容:
(1)試講。形式為面對評委模擬上課。滿分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按25%計入總成績(其中信息技術、美術學科按15%計入總成績)。
(2)結構化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的儀容儀態(tài)和職業(yè)素養(yǎng),滿分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按25%計入總成績。
(3)技能測試。僅限美術、信息技術學科,滿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按10%計入總成績。
(五)體檢
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學科崗位指標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并組織體檢,體檢參照《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wèi)生廳轉發(fā)人事部衛(wèi)生部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wèi)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操作手冊(試行)〉》(人社部發(fā)〔2010〕19號)等執(zhí)行。擬錄用人員放棄體檢或未按時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錄用資格。體檢不合格者淘汰,空缺名額不遞補。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費用自理。
(六)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為被考察對象,考察辦法參照公務員錄用辦法等,考察不合格者不予錄用。
(七)錄用
(1)考察合格者為擬錄用對象,經公示7天無異議的,應聘者與教育局簽訂就業(yè)協(xié)議書,待畢業(yè)派遣報到后,辦理錄用手續(xù)。公示期間有異議的,經核實如不具備錄用條件的,取消錄用資格,造成招聘職位不足或空缺不再遞補。
(2)擬錄用人員逾期不按規(guī)定報到的,或不能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規(guī)定學歷證書的取消錄用資格。擬錄用人員取消錄用資格的空缺指標不再遞補。
(3)擬錄用人員正式報到前,如發(fā)現個人檔案中有不符合錄用規(guī)定的,取消錄用資格。
(4)新錄用的人員按有關規(guī)定與學校簽訂聘用合同,并實行為期一年的見習期,見習期(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能勝任教育教學工作的,與學校簽訂正式聘用合同;如見習期(試用期)滿經考核不能勝任教育教學工作的或二年內不能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的,解除聘用關系,人事檔案轉至北侖區(qū)人才交流中心。
(5)新錄用人員中屬農業(yè)家庭戶的,必須在試用期間,辦理農轉非遷戶手續(xù);沒有辦理的,在試用期期滿時,解除聘用合同,人事檔案轉至北侖區(qū)人才交流中心。
(6)新錄用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7)新錄用人員實行五年服務期制度,服務期內不辦理調動手續(xù)(區(qū)內教育系統(tǒng)校間調動除外)。
六、其他:
1.有關招聘信息請隨時關注北侖教科網(www.bledu.net.cn);
2.未盡事項由寧波市北侖區(qū)人社局與教育局協(xié)商確定。
3.聯系電話:0574—86784439或86781911,聯系人:薛老師,劉老師
4.監(jiān)督電話:北侖區(qū)人力社保局:0574—86780593、北侖區(qū)教育局紀檢室:0574-86781910
寧波市北侖區(qū)教育局
2013年12月6日
附件一:北侖區(qū)教育局公開招聘2014學年高中新教師學科崗位指標及報考條件
易賢網溫馨提示:
《北侖區(qū)教育局2014學年高中教師招聘報名表.doc》來源于浙江省寧波市北侖教科網,最近更新2013年12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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