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校定于2010年3月9日為新生報到時間。務必請不要提前或延期報到,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報到者,需提前向?qū)W校請假,請假時間不得超過兩周,超過兩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
二、新生報到地點為公安大學團河校區(qū)禮堂。在報到期間,學校在北京站和北京西站有接站(早8:00—晚20:00)。
三、新生憑錄取通知書報到,如因錄取通知書遺失而造成的任何后果學校概不負責。
四、新生自帶黨、團組織關系。
1、團員憑團員證轉(zhuǎn)組織關系(無團員證的團員必須攜帶基層團委給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團委的組織介紹信)。
2、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必須本人攜帶;介紹信必須由縣以上黨委組織部門出具;介紹信抬頭為公安部直屬機關黨委;黨員檔案材料可由本人自帶。
五、錄取通知書、戶口、居民身份證及各種關系證件要隨身攜帶,以便報到時辦理入學手續(xù)。
六、新生憑錄取通知書辦理戶口遷移手續(xù),辦理戶口遷移證要求:
1、根據(jù)北京市戶口管理規(guī)定,填寫戶口遷移證必須字跡工整,按要求逐項填寫,每項必須完整,不得留有空項。戶口遷移證的姓名必須與錄取姓名一致,且不得涂改。
2、在戶口遷移證左上角注明所學專業(yè)名稱;
3、出生年月日要清晰可見,如涂改須加蓋公章;
5、出生地與籍貫要精確到省、市、縣(區(qū));
6、“身份證編碼”一欄,必須填寫本人身份證號碼,未編號碼不予遷入(居民身份證號碼要清楚可見,不清楚的要附身份證復印件);
7、戶口遷移證必須加蓋公安派出所公章(遷出地派出所應在戶口遷移證右下角蓋章);
8、遷往地址為北京市西城區(qū)木樨地南里1號;
9、如果遷移證內(nèi)容清晰,可不提交身份證復印件及照片;
10、對開出的“戶口遷移證”,本人應逐項核對,發(fā)現(xiàn)不符,及時更正,否則會影響落戶手續(xù)的辦理。
七、新生入學報到時須交納的費用(人民幣)為3350元,請將以上費用務必于2月26日之前存入隨錄取通知書寄發(fā)的建行卡(此卡根據(jù)各省提供的身份證號統(tǒng)一辦理,入學后將用于發(fā)放學生補貼,請妥善保管),我校與建設銀行已簽訂代扣學雜費協(xié)議,由銀行統(tǒng)一扣取。具體收費項目如下:
1、每學年學費4200元--4600元(免收);
2、每學年住宿費900元;
3、第一學年教材費400元(多退少補);
4、生活用品費用550元(代收費,多退少補,具體見《2009級新生被裝清單》),學生在校著警服,因此新生不要帶過多衣物,也不要帶行李箱;
5、軍訓伙食費300元;
6、99新式警服個人承擔40%費用1200元(多退少補)。
八、在校期間學校按規(guī)定發(fā)放生活補助600元/月。
九、新生報到時須帶本人一寸免冠照片5張。
十、新生入學后,按照招生規(guī)定進行全面復查。經(jīng)復查不符合招生條件者,學校根據(jù)教育部、公安部的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屬徇私舞弊者,一經(jīng)查實,取消入學資格(已注冊的取消學籍),予以退回。
十一、學校遵循“從嚴治警、從嚴治?!钡姆结?,實行警務化管理。
十二、根據(jù)公安部和教育部通知的要求,新生入學后須將檔案移交我校管理。新生憑我校錄取通知書到檔案管理單位辦理檔案轉(zhuǎn)移手續(xù)。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招生辦電話: 010-83903097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財務處電話: 010-83903124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招生辦公室
2010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