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招聘資格復審工作于2014年2月15日開展,部分考生未按要求參加復審,主動放棄面試資格。根據(jù)《南京博物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蘇人社事招公告核[2013]117號)有關遞補規(guī)定,準考證號為201401123103的考生遞補入圍資格復審,請該考生于2014年2月18日上午11:30前到南京博物院人事組織部進行資格復審,所需材料請按《南京博物院查分和資格復審公告》要求執(zhí)行。
南京博物院
2014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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