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考試性質
北京聯(lián)合大學單考單招考試是由合格的高中畢業(yè)殘疾考生和具有同等學力的殘疾考生參加的選拔性考試。根據考生的成績,按已確定的招生計劃,擇優(yōu)錄取,因此,高考有一定的信度、效度、必要的區(qū)分度和適當?shù)碾y度。
Ⅱ.考試內容
根據我校對殘疾新生文化素質的要求,結合目前中等學校對藝術類課程教學內容和培養(yǎng)目標,制定我院音樂學專業(yè)考核內容,共兩部分:基本樂理與音樂常識、音樂表演技能。
一、考核目標與要求
音樂學考試在考查過程中注重考查能力,并把對能力的考查放在首要位置。通過考核基本知識和表演技能來鑒別考生能力的高低,
(一)基本樂理與音樂常識
1、基本樂理
(1)了解基本樂理中“音”的基本概念;
(2)熟練掌握樂譜的認知與書寫能力;
(3)掌握音程的基礎知識;
(4)了解大小調式及民族五聲調式的基本知識;
(5)掌握常用符號的識別與書寫能力。
2、音樂常識
(1)人聲的分類、演唱形式。
(2)聲樂體裁知識及其名曲:①藝術歌曲;②群眾歌曲;③組歌;④大合唱
(3)中國戲曲與曲藝的基本常識
(4)中國民族器樂常識:①民族樂器的分類;②民族器樂的演奏形式。
(5)管弦樂隊常識:①分類;②演奏形式。
(6)大型器樂體裁知識及其名曲:①室內樂;②奏鳴曲;③協(xié)奏曲;④交響曲。
(二)音樂技能
1、聽音
(1)單音聽辨
(2)和聲音程聽辨
(3)簡單旋律聽辨
(4)節(jié)奏序列聽辨
2、器樂演奏與聲樂演唱
演奏1-2首樂曲(樂器種類不限)。
演唱1-2首歌曲(中外不限,不含通俗歌曲。)
注:根據考生個人的具體情況,器樂與聲樂可以全選,也可任選其一。
二、考試范圍與要求
(一)基本樂理與音樂常識
1、基本樂理:(李重光《基本樂理通俗教材》)
(1)第一講:第一、二、三節(jié),要求熟記音的相關概念,
(2)第三講:第二、三、五、六、九節(jié)的有關樂譜知識,視障考生要掌握盲人樂譜的讀譜及書寫能力。
(3)第五講:第四節(jié),熟記各種音樂力度符號。
(4)第六講:第一、二、七、九節(jié),重點掌握音程的基本知識和音程的構成與識別。
(5)第九講:重點是了解調式的基本常識和最簡單的識別方法等。
2、音樂常識:
有關聲樂作品的基本常識是根據考試題目簡單回答出作品的演唱形式,如二重唱、對唱等,并能簡單說明不同演唱形式的具體特點。
戲曲與曲藝部分重要了解一些重要的表演形式與特點,主要伴奏樂器等。
器樂作品的基本常識主要是中外樂器知識,而中外樂器主要是指傳統(tǒng)樂器、常用樂器。另外要熟知器樂作品的體裁特點,特別是西方器樂作品的演奏形式。
(二)音樂技能
1、聽音
(1)單音聽辨:以a1為標準音,上下不超過一個八度的音域;
(2)和聲音程聽辨:在大、小、增、減、純等自然音程中,共選擇5組;
(3)簡單旋律聽辨:旋律長度范圍是4/4拍四小節(jié)或2/4拍八小節(jié),音域為一個八度左右;
(4)節(jié)奏序列聽辨:節(jié)奏序列長度范圍是4/4拍四小節(jié)或2/4拍八小節(jié),以簡單的基本節(jié)奏為主,適當添加附點音符和切分節(jié)奏。
2、器樂演奏與聲樂演唱
(1)器樂演奏除鋼琴外,其它樂器自帶。演奏作品長度超過三分鐘可以演奏一首作品,不足三分鐘者必須演奏兩首作品。
(2)聲樂作品考生可清唱或自帶伴奏,考場不提供音頻播放設備。演唱作品長度超過三分鐘可以演唱一首作品,不足三分鐘者必須演唱兩首作品。
Ⅲ.考試形式及試卷結構
(一)基本樂理與音樂常識
1、考試形式:統(tǒng)一內容分盲文試卷和明文試卷,同場閉卷筆試;
2、試卷總分為150分;
3、基本樂理內容占總分的80%,音樂常識內容占總分的20%;
(1). 內容構成比例:
音的常識: 10%
讀譜知識: 20%
音程知識: 30%
調式常識: 20%
音樂常識: 20%
(2). 難易構成比例:
基本題: 50 %
中等難度題: 40 %
較難題: 10 %
(3). 考試題型:
名詞解釋題、填空題、簡答題、樂譜書寫題、 辨析題等
(二)音樂技能
1、聽音考試采取集中考試方式,由主考教師現(xiàn)場彈奏考題,考生筆答??紙鎏峁┯涗浖垙埡兔の挠涗浖?,考生自帶記錄用筆。
2、器樂演奏和聲音演唱為單獨考場,考生在預備教室等候,按照考生的考號依次單獨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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