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大學2014年第二次招聘(博/碩)工作公告
來源: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 閱讀:734 次 日期:2014-02-24 13:5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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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第139號令)和《廣州市事業(yè)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問答(一)》(穗人社發(fā)[2010]128號文)以及廣州市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下達的年度招聘計劃,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結合我校的實際,制定了《廣州大學2014年第二次公開招聘(博/碩)工作公告》。

一、招聘的崗位、專業(yè)、人數與應聘人員須具備的資格條件

2014年第二次公開招聘(博/碩)工作擬招聘專業(yè)教師崗位33人,科研崗位2人,實驗室崗位14人,財務崗位4人,醫(yī)務崗位2人,新聞編輯崗位1人,圖書教輔崗位4人,政治輔導員崗位6人,教務員崗位4人,行政管理崗位15人。擬招聘的專業(yè)、所需人數與應聘人員須具備的資格條件詳見附件《廣州大學2014年第二次公開招聘(博/碩)人員資格條件表》,除應符合附表的條件外,還應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意從事教育事業(yè);

2、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和服務意識;

4、身體健康;

5、具備崗位所要求的業(yè)務素質和工作能力。

二、招聘辦法

(一)報名時間、地點、方式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報名時間為2014年3月10日9:00至3月21日16:00,登錄廣州大學人事招聘網 http://202.192.18.209:1722/  進行網上注冊報名。(請仔細對照附件《廣州大學2014年第二次公開招聘(博/碩)人員資格條件表》中的崗位序號和資格條件,每人只能應聘一個相應崗位)。

2、報名確定方式:2014年3月10日至3月30日為我校進行網絡應聘資料審核時間,應聘人員經廣州大學人事招聘網確認通過資格審核后便可自行打印準考證、公開招聘資格審查表,必須本人帶上打印好的準考證、公開招聘資格審查表、身份證原件以及所需要的其他書面材料到我校人事處進行現場確認準考證號碼及考場地點、考試時間方可參加考試。

3、現場確認時間和地點:博士崗位應于2014年3月24號(上午9:00-11:30,下午2:00-4:00)、碩士崗位應于2014年4月7日至8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00)進行現場確認,地點為:廣州市廣州大學城外環(huán)西路230號廣州大學圖書館附樓305室。

4、現場確認所需要的其他書面材料還包括有:本人簡歷、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在校成績單、英語等級證書、身份證復印件、兩張小一寸近期彩色照片(一張貼于“公開招聘資格審查表”、一張貼于打印好的“準考證”)、相關任職資格證書、學術研究成果、公開發(fā)表的論文、應聘要求有工作經歷的崗位請?zhí)峁┕ぷ鲉挝蝗耸虏块T的工作經歷證明原件及聘用合同原件。(以上相關的證書、成果均為A4規(guī)格復印件,原件待進入資料復核環(huán)節(jié)時才提交審驗)

5、博士崗位中的會計學專業(yè)(序號2—1)、財務管理專業(yè)(序號2—2)、建筑設計與理論專業(yè)(序號2—8)、城市規(guī)劃學專業(yè)(序號2—9)為我校緊缺專業(yè)按所需人數1:1比例以上進行公開招聘工作,其它博士崗位按不低于所需人數1:2比的比例進行公開招聘工作。碩士崗位必須按照不低于所需人數1:3的比例進行公開招聘工作。

(二)考試辦法

1、應聘要求“博士”學位崗位的考試辦法。

(1)凡參與公招網絡系統(tǒng)報名且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的博士均可以參加專業(yè)技術考試。

(2)專業(yè)技術考試包括有:英語水平能力測試、授課能力測試、口頭答辯相關專業(yè)理論及技術??荚嚂r間和地點在現場確認時通知,如有臨時改動會以電話或手機短信通知。

(3)公開招聘專家委員會對應聘博士進行綜合考核及評分,標準涉

及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專業(yè)技術業(yè)務能力、英語水平能力、科研業(yè)績成果、學科教育背景、實踐經驗等,考試成績采用百分制,考試成績低于80分者不予聘用。

(4)可在廣州大學人事招聘網絡系統(tǒng)進行成績查詢,具體查詢時間以我校人事處網頁公布為準。

2、應聘要求“碩士及以上”學位崗位的考試辦法。

(1)如具有博士學位者應聘此類教學科研崗位則按以上第1點既要求“博士”學位崗位的考試辦法進行考試。

(2)碩士應聘的考試形式依次為筆試、面試/試講(含實操),具有博士學歷學位者應聘此類非教學科研崗位按照碩士應聘的考試辦法進行考試,筆試時間以現場確認時通知為準,面試/試講時間以我校人事招聘網公告及電話、手機短信通知為準。

(3)筆試:筆試以閉卷形式進行。根據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按所招聘崗位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試講(含實操)的人選。

(4)面試:由專家小組根據招聘職位的要求,口頭答辯相關專業(yè)理論技術和實際操作等方面的知識。

(5)試講:自選與應聘專業(yè)相符的課程,作20分鐘的試講。試講主要考察應聘者與職位相適應的情況,包括口頭表達能力、掌握相關專業(yè)知識的情況及板書、儀表、個人形象、科研能力等。

(6)面試/試講人員成績采用百分制。

(7)應聘人員的最終成績按面試/試講成績占70%+筆試成績占30%計算,最終成績低于75分者不予聘用。

(8)筆試成績、面試成績、最終成績均可在廣州大學人事招聘網絡系統(tǒng)查詢,查詢時間以我校人事處網頁公布為準。

(三)體檢

由公開招聘專家委員會根據最終成績的高低順序確定體檢人選,被確定為體檢的人選由學校統(tǒng)一指定醫(yī)院進行體檢及擇優(yōu)聘用,體檢標準為《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體檢費用在辦理正式聘用手續(xù)時由學校給予報銷。

(四)聘用和公示

經公開招聘專家委員會考察及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廣州市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官網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對擬聘人員有異議的,將在5個工作日內進行復查。公示期結束后,對無異議的應聘者辦理聘用手續(xù)。

此次公開招聘確定聘用的人員,博士試用期為半年,碩士試用期為一年,應屆畢業(yè)生必須于2014年9月1日前順利畢業(yè)、取得相應學位后到我校報到工作方可招聘有效,逾期則招聘結果無效。所聘用人員按事業(yè)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實行事業(yè)單位人員聘用制,聘用期間按所聘崗位享受相應的工資福利待遇,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繼續(xù)聘用資格。

三、招聘工作的組織領導、紀律要求及其它事項

(一)招聘工作的組織領導:

根據《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第139號令)和《廣州市事業(yè)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問答(一)》(穗人社發(fā)[2010]128號)文件精神為指導,實施本校本次的公開招聘工作。學校成立公開招聘專家委員會(由我校主管人事的校領導、各相關專業(yè)的專家、人事紀檢負責人組成),負責統(tǒng)籌安排以下工作:

1、招聘計劃的制訂及招聘工作的實施,包括受理應聘人員的報名、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條件審查等;

2、確定試教專家小組、面試考官小組成員(由用人部門主管領導、組織人事與紀檢部門領導、相關專業(yè)的專家及教研室教師等有關人員組成)。

3、對進入試教、面試階段的應聘人員進行思想政治素養(yǎng)、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體現、工作業(yè)績、實踐經驗的綜合測評考核。

4、根據應聘人員的成績及體檢結果確定聘用人選。

(二)招聘工作的紀律要求:

1、在進行公開招聘過程中,如出現工作人員中有與應聘人員是親屬關系的,按有關規(guī)定,實行回避制度;

2、嚴格按照要求做好保密工作;

3、招聘條件、程序、結果做到公開透明;

4、對違反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調離招聘工作崗位或給予行政處分;應聘人員,如發(fā)現弄虛作假行為,取消其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三)招聘工作的其它說明事項:

1、本次公開招聘所涉及到的年齡要求具體解釋為: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本次公開招聘開始報名時間,即在2014年3月10日前未滿年齡要求周歲或2014年3月10日當天剛好滿年齡要求周歲生日為符合資格條件。具有博士學位者應聘要求“碩士及以上”崗位的年齡要求放寬至35歲以下;招聘崗位資格條件中要求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日期為本次公開招聘開始報名時間即2014年3月10日。

2、具有博士學位者應聘專業(yè)技術崗的被聘人員,如有工作經歷或有職稱證書者一律暫定為專業(yè)技術十級崗,博士聘行政管理崗位定為管理八級;初次參加工作的博士畢業(yè)生則不參與定級;有碩士學歷學位者應聘專業(yè)技術崗的被聘人員,如有工作經歷或有職稱證書者一律定為專業(yè)技術十一級,只有碩士學位者(單證)聘專業(yè)技術崗位定為專業(yè)技術十二級,碩士聘行政管理崗位定為管理九級,初次參加工作的碩士畢業(yè)生則不參與定級。

3、招聘《資格條件表》中所要求的學歷學位為報考人所獲得的最高學歷學位,要求的專業(yè)條件為報考人最高學歷學位所學之專業(yè),全日制統(tǒng)招統(tǒng)分應屆高校畢業(yè)生以即將獲得的學歷學位及對應的專業(yè)進行報名。學習經歷從本科階段填起,學歷層次為本科、碩研、博研。

4、應聘人員所填報的信息均將留存,在面試資格復審、聘用考察、公示、以及聘用后試用期間與真實信息進行對照。如發(fā)現應聘人員有弄虛作假或有損教師職業(yè)道德的行為,報名信息與真實信息有較大差異,則取消其面試、體檢和聘用資格,已經聘用的予以解聘。

5、凡在我校以往公開招聘工作中出現過弄虛作假或有損教師職業(yè)道德行為的應聘者一律不再接受報名。

6、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不接受其報名申請。

7、公開招聘工作紀檢監(jiān)察聯系電話020-39366042。

8、公開招聘工作聯系電話020-39366251/39366207/39366210。

9、在中國廣州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官網和廣州大學人事處網頁上公開發(fā)布招聘公告。

廣州大學人事處

2014年2月24日

附件:

廣州大學2014年第二次公開招聘(博/碩)人員資格條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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