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寧市做好2014年度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yè)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通知
來源:濟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 閱讀:794 次 日期:2014-03-05 14:5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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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市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直各有關部門(單位),中央、省屬駐濟有關單位:

根據省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4年度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yè)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考函[2014] 14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將2014年度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yè)資格考試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及科目設置

2014年度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yè)資格考試定于2014年6月14、15日舉行??荚嚬苍O《土地登記相關法律知識》(客觀題)、《土地權利理論與方法》(客觀題)、《地籍調查》(客觀題)、《土地登記代理實務》(主觀題)4個科目。具體考試時間如下:

6月14日

上午 9∶00-11∶00 土地登記相關法律知識

下午 14∶00-16∶00 土地權利理論與方法

6月15日

上午 9∶00-11∶00 地籍調查(自備函數計算器)

下午 14∶00-16∶30 土地登記代理實務(自備計算器)

二、考試成績管理

考試成績實行滾動管理,滾動期為2年。參加4個科目考試的應試人員,須在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符合免試條件,參加2個科目考試的應試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能取得資格證書。

三、報考條件

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yè)資格考試報考條件按照原人事部、國土資源部《關于印發(fā)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yè)資格制度暫行規(guī)定和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yè)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發(fā)〔2002〕116號)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參加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yè)資格考試:

1、取得理工、經濟、法律類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滿4年。

2、取得理工、經濟、法律類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滿2年。

3、取得理工、經濟、法律類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yè),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滿1年。

4、取得理工、經濟、法律類碩士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滿1年。

5、取得理工、經濟、法律類博士學位,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滿1年。

(二)在《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yè)資格制度暫行規(guī)定》下發(fā)前(2002年12月18日),按國家統(tǒng)一規(guī)定已受聘擔任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的人員,可免試《土地權利理論與方法》和《地籍調查》2個科目,只參加《土地登記相關法律知識》和《土地登記代理實務》2個科目的考試,并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即可取得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yè)資格證書。

四、工作安排

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要求,2014年度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yè)資格考試將在全國范圍內實行統(tǒng)一網上報名試點工作。為便于考試報名和相關工作的統(tǒng)一開展,應試人員須通過http://www.cpta.com.cn(中國人事考試網)或http://zg.cpta.com.cn/ examfront(報名登陸界面)網站進行網上報名。

網上報名時間統(tǒng)一定于2014年3月5日9∶00至2014年3月18日16∶00(周末及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報名信息通過網上提交。應試人員登陸zg.cpta.com.cn/examfront網站認真閱讀報名有關文件和提示,如實填寫、提交本人姓名、身份證號等報名信息并上傳照片。報名時,應試人員應按屬地原則(單位所在地)選擇報考考區(qū)。應試人員在報名時,由于自身原因報錯級別、專業(yè)或填錯個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擔相應責任。

應試人員持《資格考試報名表》等有關材料經單位審查同意后,按屬地原則到任城、兗州、曲阜、泗水、鄒城、微山、魚臺、金鄉(xiāng)、嘉祥、汶上、梁山、高新區(qū)、太白湖新區(qū)人社部門及市直主管部門初審。初審通過的,各報名點在《資格考試報名表》應試人員照片處蓋章。初審通過的應試人員于2014年3月13日9:00至2014年3月20日16:00(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到市人事考試中心(火炬路人才大廈702房間)現場審核?,F場審核通過后,應試人員登錄報名網站查看本人審核狀態(tài),審核狀態(tài)顯示“審核通過”即報名成功。咨詢電話:2967978。

根據《濟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濟寧市免征市級部分行政事業(yè)性收費實施辦法的通知》(濟政辦發(fā)[2013]35號)要求,免收考務費。

五、資格審查時應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2份;

2、單位蓋章后的《資格考試報名表》(一式2份);

3、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2份;

4、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2份;

5、從業(yè)年限證明。

六、特別提醒:

1、在報名時,由于自身原因報錯級別、科目而不能正常參加考試的,以及在考試時未認真閱讀試卷上“應考人員注意事項”而出現問題的,后果自負。

2、應試人員應將報名上傳的照片沖洗一寸、二寸照片各2張,以備辦理證書時使用。

3、報名成功的應試人員應于2014年6月10日9∶00至6月13日16∶00登錄http://zg.cpta.com.cn/examfront網站打印準考證。

七、有關事項及要求

(一)《土地登記相關法律知識》、《土地權利理論與方法》、《地籍調查》科目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土地登記代理實務》科目為主觀題在答題紙上作答。

(二)應試人員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無聲無文本編輯存儲功能的函數計算器,答題所用草稿紙由人事考試機構統(tǒng)一配發(fā),考后收回。

(三)各報名點、市直各部門要加強考風考紀宣傳,要特別提醒考生:“考后國家將對所有應試人員的作答數據進行雷同監(jiān)測,對于作答雷同試卷將取消成績,并按規(guī)定權限和程序進行違紀處理。請各位考生嚴格遵守考場規(guī)則,熟知《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12號),依法、誠信參加考試,既不抄襲他人答案,也不提供或縱容他人抄襲本人答案。

(四)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yè)資格考試的考場設置在濟南市。

(五)為便于應試人員學習,國土資源部地籍司組織專家編寫了《土地登記相關法律知識》、《土地權利理論與方法》、《地籍調查》、《土地登記代理實務》4冊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yè)叢書,由中國農業(yè)出版社出版。有關考試用書事宜,請與該出版社聯(lián)系。

地 址:北京市朝陽區(qū)農展館北路2號

郵 編:100125

單 位:中國農業(yè)出版社

聯(lián)系人:姚 佳

電 話:010-59194907。

其他詳情應試人員登陸zg.cpta.com.cn/examfront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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