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員不能報考滁州市選調?
答:(1)新錄用公務員尚在試用期內(nèi)的;
(2)截止2014年3月18日,提任職務尚在試用期內(nèi)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
(5)截止2014年3月18日,在公務員(參公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崗位工作不滿5年的(含試用期);
(6)非本市公務員(參公管理單位工作人員);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此外,報考人員應當遵守有關任職回避的規(guī)定,不得報考與遴選單位公務員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情形的職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