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系統只適用于第一志愿報考華南理工大學的考生)
合格生源不足的學科專業(yè),調劑生源復試時必須遵循以下原則:
1.被調劑考生初試中的統考科目應與擬調劑復試專業(yè)的統考科目相同(全國統考的 三類數學可視為基本相同的統考科目),自命題考試科目應與擬調劑復試專業(yè)的自命題考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原則上不得跨學科門類調劑復試。
2.擬在一級學科范圍內在學院內部調劑復試的,由學院自行決定,考生無需登陸此系統打印調劑復試申請表。
3.擬在一級學科范圍內跨學院調劑復試的,須經接收學院同意,并由接收學院填寫《擬調劑復試考生匯總表(校內)》,報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批準。未經學校同意,不得調劑復試。
4.辦理校內調劑由考生直接向相關學院提交調劑申請,經學校審核批準后方可參加復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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