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粵府令第139號)、《清遠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修訂)》和《清遠市市直機關事業(yè)單位聘用人員管理試行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4名和市公安局機關聘員90名(詳見招聘崗位表)?,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1.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具有國家承認的本科以上學歷人員。
2.市公安局機關聘員,2014年應屆高等教育大專以上畢業(yè)生和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以上學歷社會人員,其中報考交通管理輔警崗位的退伍兵其學歷可放至高中學歷。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3.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yè)或者技能條件;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6.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不得應聘。
三、報名辦法
(一) 報名時間
2014年4月8日上午8:30至4月10日下午16:00。
繳費截止時間:2014年4月10日下午17:30。
(二)報名方式
本次考試一律采取網絡報名及繳費方式,不接受現場報名,在清遠市人事考試辦公室網站(http://www.qyks.gov.cn)進行報名并繳費。報名費按粵價函【2013】12號文規(guī)定,兩科共90元。(網上報名咨詢電話:0763-3366674,政策咨詢電話:0763-3382512)。在報名系統(tǒng)網上繳費,逾期未繳費或未按格式要求上傳照片的視為自動放棄報名資格。在清遠市參加“三支一扶”且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大學生和隨軍家屬的考生,在規(guī)定的報名時間內還需要到招聘單位進行現場資格審核,除提交本公告第四(二)1點所列材料外,分別還需提交(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 “三支一扶”服務證書、身份證、準考證的原件和復印件)、(《干部家屬隨隊審批報告表》、《隨軍家屬個人簡歷》)等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符合條件的,在清遠市參加“三支一扶”且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大學生,經申請獲準后可按粵人發(fā)〔2007〕141號文的規(guī)定在筆試成績的基礎上加5分。根據省市有關文件規(guī)定,駐清市區(qū)部隊(按清府[2010]59號《清遠市隨軍家屬就業(yè)安置暫行辦法》第三條所列范圍及96219部隊)隨軍家屬在符合招聘崗位學歷、專業(yè)等條件下,免筆試進入面試,面試成績即考試總成績。申請時間為2014年4月8日至4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聯系地址:清遠市北江二路市財政局八樓人事教育科
聯系電話:0763-0763-3877208
聯系地址:清遠市公安局辦公樓政治處
聯系電話:0763-3463363、3463366
(三)報名確認
本次網上報名僅對考生照片是否符合要求進行確認,不進行報名條件的資格審核,考生應認真閱讀報名公告、崗位要求及報名指南,一經報名,確認繳費后,不得改報崗位,考生須對所填報資料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
(四)網上打印準考證
報名人員應于2014年4月17日9:00至4月18日20:00期間,登錄報名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逾期未打印的,視為自動放棄報名資格。
(五)報名注意事項
1.報名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時必須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并如實填寫《報名登記表》??忌氄\信報考、誠信考試。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
2.港澳學習、國外留學人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方可報考,并必須在資格復審時出具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以及有關證明材料。
四、考試
本次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時間和科目
1.筆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申論》兩科。
各科筆試以百分制評分,總分120分為合格線,不合格者不得進入面試。
2.筆試時間:4月19日上午
8:00-9:30《綜合基礎知識》
10:15-12:15 《申論》
考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二)面試時間
1.確定面試對象
面試人選按擬聘崗位數與面試人數1:3比例依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如擬聘崗位人數與報考人數未達到1:3比例,則按實際參加筆試合格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面試前由招聘單位的主管部門對面試對象進行資格審核。資格審核不合格的,不得參加面試。
在規(guī)定時間內,分別進行資格審核,具體時間地點,請留意清遠市人事考試辦公室網站。
需提交的材料:身份證、戶口簿、學歷學位證書、計劃生育證明和其他有關證明材料(所有證件均要求原件)。報考者要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取消報考資格且5年內不得報考。
資格審核符合條件的,現場發(fā)放面試通知。
2.面試時間
具體面試時間、地點等事項另行在報名網上通知。
面試以百分制評分,60分為合格線,不合格者不得進入體檢、政審環(huán)節(jié)。
(三)合成考試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按以下公式計算: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2×60%+面試成績×40%
考生總成績的合格分數線為60分,考試總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筆試、面試、考試總成績在清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
五、體檢
(一)確定參加體檢人員
按招聘崗位與擬聘用人數1:1的比例且依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在成績合格的人員中確定體檢對象。
(二)組織體檢
已確定的擬聘人員,由市人社局臨時確定醫(y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按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fā)[2010]382號)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考生支付。
六、考察
體檢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考察人選。根據《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fā)[2010]276號)文件精神,對擬聘用人員進行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含計劃生育)、工作或學習表現等情況,以及應聘資格條件的真實性。
七、遞補
如出現體檢不合格和考生放棄體檢,或公示、考察不通過和放棄錄用的,可從成績合格以上的考生中依次遞補考察人選。凡經發(fā)文聘用人員,其放棄的,不再進行遞補。
八、公示和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清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按照相關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
九、薪酬待遇
1.清遠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直屬清遠市人民政府、歸口市財政局管理的公益一類事業(yè)單位,執(zhí)行國家政策規(guī)定的薪酬待遇。
2.市公安局聘員不列入單位編制序列,不擔任行政職務,不行使行政權和執(zhí)法權,不涉及國家機密。聘員實行年薪制,所需經費納入市財政預算安排。聘員年薪標準參照清府辦[2012]60號文確定。
十、其他事項
1.報名人員參加筆試、面試、體檢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入場。否則,不得參加考試或體檢。
2.本次招聘主管部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社會上任何以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招聘無關。
此公告由我局負責解釋。
附件:2014年上半年清遠市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和機關聘員招聘崗位表
清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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