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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更好地開展綜合面試工作,根據(jù)《教育部關于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學[2006]4號)的精神,特制訂本細則。
一、面試內容
綜合面試主要對考生的知識結構、綜合能力和培養(yǎng)潛力進行測試,包括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本專業(yè)理論知識和實驗技能、分析和解決專業(yè)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fā)展動態(tài)的了解情況以及本專業(yè)領域發(fā)展?jié)摿Γ蒲泻蜕鐣嵺`或實際工作方面經歷,治學態(tài)度、事業(yè)心、責任感、協(xié)作性、心理健康,人文素質、舉止、禮儀和表達能力等。另外,還可運用心理學的方法,測試考生的研究能力傾向和興趣。
對在職報考的考生,著重考察專業(yè)基礎知識的扎實程度,了解相關的科研成果和技術應用水平,研究論文發(fā)表的情況和獨立科研工作能力。
二、面試試題的命制
各復試小組每位成員事先命制不少于10道針對測試考生的知識結構和綜合能力的綜合面試試題。部分復試考生少的專業(yè)或很特殊的專業(yè)可靈活考慮,但需提前報請研究生處審批。
命題人員須用四號楷體字A4打印紙打印試題,每道試題單獨剪為一張小紙條并對折起來(有試題的一面在里面,不要將試題內容露出來)后放到信封內(信封上標明復試專業(yè)、研究方向),在信封封口處密封并簽字,于2014年3月27日上午11:30前親自交給研究生處。
面試試題在啟用前,屬機密級材料,由研究生處按照有關規(guī)定統(tǒng)一保管。
三、面試組織管理
1.選擇面試考官
面試考官由責任心強、教學經驗豐富、學術水平高的副教授或相當職稱以上人員組成,面試考官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遵紀守法,嚴守工作秘密;
(2)具有良好的個人修養(yǎng),心理健康,公道正派;
(3)了解研究生招生制度;
(4)具有從事研究生復試綜合面試或指導研究生等工作經歷;
(5)具有較強的分析概括能力與語言表達能力。
(6)考官衣著應該整潔、得體,盡量著正裝。
2.成立面試考官小組
面試考官小組,由不少于5名考官組成,組長一般由學科帶頭人或負責人擔任。其中設主考官一名,考官若干名,組長為面試主考官。
面試考官小組的主要職責是:
(1)檢查落實面試考場設置;
(2)具體實施面試工作,評定面試成績;
(3)做好面試記錄,逐人填寫客觀、公正、簡短的評語,向考生公布面試成績;
(4)面試結束后,向學院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報告面試情況。
3.培訓面試考官
各學院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對面試考官進行培訓,使考官掌握面試的內容、方法、要求、評分標準及技巧。若有必要,還可以組織模擬面試。
4.設置面試考場
綜合面試考場由學院設置。面試考場由面試室、候考室、休息室三部分組成,每室之間距離要適當,應有醒目標識,并應張貼考場規(guī)則、招生聲明(附件7)。
面試室內設主考席、考官席、記分員席、核分員席、監(jiān)督員席、考生席,且作出明確標記。面試室內應有共同的計時鐘。
面試室內必須舒適、整潔、寬敞、安靜,光線和溫度適宜,沒有令人心煩意亂的噪聲,創(chuàng)造一種寬松親切的氛圍,使考生能夠在最小壓力情況下回答問題,以盡可能地展示其才華和能力。
面試室內不能擺放水果等食品,必須將手機關機或設置為待機狀態(tài);考生綜合面試過程中,包括考官在內任何人不能隨便進出綜合面試考場、接聽電話;面試室設在辦公室的,要將辦公電話切斷。
5.各學院通知考生參加面試的具體地點、時間及有關事項。
四、面試程序
1.在面試開始前40分鐘,由學院復試監(jiān)督小組不少于2名復試監(jiān)督人員一起將綜合面試試題送達面試考場。在開考前,復試監(jiān)督人員在所有考生和考官見證下,將各袋密封并有命題人員簽字的試題袋開封后放入試題箱內。
2.考生憑復試通知書、本人身份證件和準考證于規(guī)定時間內到指定的候考室集中,抽簽確定面試的順序,無正當理由遲到30分鐘者作缺考處理。
3.面試
(1)入場抽題:主考官請工作人員叫考生入場,并由考生從題箱內抽取7道試題(特別專業(yè)可酌情增加),考生把抽中的試題交主考官當場開封(考生不能看試題內容)。
主考官宣讀試題后,將試題放回題箱內搖勻后供下一位考生抽題。
(2)個人自述:主考官請考生自述個人經歷(個人基本情況、簡歷、學習工作經歷、實績、在所申請的專業(yè)曾經作過的研究工作、以及攻讀研究生階段的學習和研究計劃、研究生畢業(yè)后的就業(yè)目標等),同時宣布時間不超過3分鐘。
(3)回答試題:主考官宣讀考生抽中的試題,并由考生選定5道試題,主考官宣布答題時間,考生回答。考生回答時,考官可采取導入的方法逐步深入地向考生提問。
(4)臨時提問:考生答完規(guī)定試題后尚有時間,主考官可請評委臨時提問。
(5)考官打分:提問完后,每位考官根據(jù)考生在面試中的表現(xiàn),按《面試評分表二》的內容現(xiàn)場獨立評分。打分時不得相互商量或暗示。
(6)計分審核:主考官請計分員從考官手中收回《面試評分表二》,計分員負責核計《面試評分表二》后填寫《面試成績總表》。將考官評出的面試得分相加平均,即為考生的《面試評分表二》平均面試成績,滿分為80分。平均面試成績保留2位小數(shù),第3位小數(shù)按四舍五入的辦法處理。
考生面試成績由核分員、監(jiān)督員審核并簽字。
(7)考生退場:主考官宣布考生退場,同時工作人員提醒已面試結束的考生不要將面試內容告知等候面試的考生,學院還須排專人將已面試完的考生與等候面試的考生隔離,退場后可在候考室等待公布成績,并通知下一名考生入場。
(8)公布得分:為確保面試結果的公平、公正,在所有考生面試結束時,必須讓每位考生知悉自己的面試得分和面試最后成績。
每位考生綜合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若考生還有實踐(實驗)能力測試,則綜合面試與能力測試時間累計不少于20分鐘。
五、面試監(jiān)督及違紀處理
1.面試工作應接受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監(jiān)督小組、學院復試監(jiān)督小組和巡視員的監(jiān)督;還應接受新聞媒介和社會的監(jiān)督。
2.各學院復試監(jiān)督組可組織部分復試考生作為觀察員參與本學院復試監(jiān)督工作。遴選復試考生為觀察員應在復試考生自愿申請的基礎上進行,且不影響其正常復試。
3.面試考官及相關工作人員要遵守保密制度,防止泄漏試題和其他面試資料。發(fā)現(xiàn)有泄密和徇私舞弊行為的,要根據(jù)國家有關法規(guī),追查責任,嚴肅處理。
4.面試考官必須遵照有關回避規(guī)定,凡屬考生直系親屬者,不得參與該考生的面試工作。
5.考生在面試中出現(xiàn)違紀行為,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必要時,報區(qū)招生考試院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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