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東理工大學關于201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指導意見
來源:華東理工大學網 閱讀:887 次 日期:2014-03-27 14:4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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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1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要求,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指導意見。

一、指導思想

復試工作是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和生源質量保證的主要環(huán)節(jié),采用綜合性、多樣化的考察方式,依據考生初試和復試的綜合成績,結合考生思想政治素質、身心健康狀況等,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及公平、公正、公開,寧缺毋濫的原則,確保生源質量。

二、組織機構和工作職責

為加強管理,使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更加規(guī)范、科學,201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實行校、院二級管理模式。

(一)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委員會負責全校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領導、協(xié)調和指導;校紀委、監(jiān)察處負責監(jiān)督全校研究生招生復試和錄取工作。

(二)各學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和若干面試專家小組(以下簡稱面試小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5人以上組成;面試小組由5至7名研究生指導教師組成,設組長1名,一般由博士生導師或教授擔任,設秘書1名,負責具體文秘工作。

三、復試內容、形式及成績評判

(一)復試內容

復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包括:

1. 筆試(50分)

(1)基礎英語聽力(5分)

(2)語言文字表達能力(10分)

(3)專業(yè)知識和技能(35分)。公共管理碩士、會計碩士考生該項成績?yōu)?0分。

(4)政治理論考試(5分)。按照教育部要求,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會計碩士考生的政治理論考試由學校在復試時組織進行。工商管理碩士政治理論考試成績由商學院在復試成績中折算。

(5)綜合素質測試。此項測試結果僅作為參考,不計入復試成績。

2. 綜合面試(50分)

(1)外語口語交流能力(5分)。

(2)專業(yè)素質能力(35分)。

(3)綜合能力(10分)

(二)特殊加分

1.按照教育部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2.參加暑期大學生夏令營活動的考生按照夏令營的有關文件要求執(zhí)行。

(三)復試成績

復試成績=復試筆試成績+復試面試成績

考生綜合成績=(初試成績總分÷5)×50%+復試成績×50%
各專業(yè)復試結束后,考生的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綜合成績由學院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審核后向考生公布。

四、復試規(guī)則和要求

(一)復試考生資格審查

各學院須在規(guī)定時間對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進行資格審查。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考生資格審查需到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進行。資格審查按照學校2014年招收碩士研究生條件進行。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由學院發(fā)給復試準考證。考生憑復試準考證和身份證參加筆試和面試。資格審查未通過或未進行資格審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參加復試(包括筆試和面試)。對資格審查有疑問的,學院應及時報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同等學力考生(教育部規(guī)定的相關專業(yè))在復試前須加試(筆試)2門與初試科目不同的專業(yè)課程,不計入復試成績,但不合格者(60分以下)不予復試。

(二)體檢

復試考生必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體格檢查。

(三)復試考生比例與復試分數線的確定

復試實行差額復試。復試比例按照教育部有關文件規(guī)定確定。各學院根據復試比例確定本學院各專業(yè)的復試分數線。

五、錄取

(一)錄取原則

2014年碩士研究生的錄取按照學術型研究生招生名額和專業(yè)學位研究生招生名額分別確定擬錄取名單,具體按照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結合考生的身體健康狀況進行確定。未按規(guī)定時間到學校參加復試的考生視為棄權,不予錄取;復試成績不合格(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錄取;未進行體格檢查或體格檢查不符合有關規(guī)定的考生不予錄取。

(二)調劑

我校2014年原則上不接受校外考生調劑。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專業(yè),按照教育部有關調劑政策,可從校內相關專業(yè)調劑。

六、其他

(一)錄取新生學業(yè)獎學金的確定。錄取后人事檔案轉入學校的研究生(不含MBA、MPA、MPAcc研究生)入學后第一學年享受的學業(yè)獎學金等級,按照學校有關獎助學金文件要求執(zhí)行。錄取的MBA、MPA、MPAcc專業(yè)學位研究生不享受學業(yè)獎學金,需要交納的培養(yǎng)費標準及入學后所享受待遇按照學校相關要求執(zhí)行。

(二)導師確定。擬錄取的碩士研究生由學院組織填寫考生承諾書。復試結束后,由學院組織導師和擬錄取的考生進行師生互選,確定導師。所選導師必須為學校2014年上崗招生的相關學科的碩士生指導教師。

(三)各學院各專業(yè)在復試結束、復試結果經學院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審核后,須將復試結果、擬錄取及不錄取名單及時張貼,同時在學院網站向考生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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