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岡師范學院2014年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
來源:黃岡師范學院研究生處網 閱讀:813 次 日期:2014-03-27 17:3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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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1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2014】3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4年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執(zhí)法監(jiān)察工作的通知》(教監(jiān)廳【2013】2號)文件精神及我校的實際情況,現制定黃岡師范學院2014年研究生復試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立足于我校辦學特色和培養(yǎng)需要,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科學選拔的原則,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yōu)選拔,確保質量,按需招生,寧缺毋濫;堅持選拔具有突出創(chuàng)新能力及潛力、具有教師專業(yè)素養(yǎng)的人才的原則;堅持第一志愿優(yōu)先原則、高分原則、誠信原則(所謂誠信原則就是要充分考慮考生到我校求學的真實意愿和決心,確保招生計劃的落實)、綜合學習背景原則(所謂綜合學習背景原則就是適當考慮考生原來畢業(yè)的學校、考生的綜合素質等情況);堅持在復試錄取過程中,切實做到以人為本,尊重考生,服務考生的原則。

二、組織管理

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指導全校研究生的復試錄取工作,研究生處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同時,成立教學學院(各招生領域)研究生復試及錄取工作小組,具體負責研究生復試和錄取的各項工作,具體實施對每位考生的復試考核。學院(各招生領域)的復試及錄取小組人員總的構成方案為:專業(yè)學位領域負責人、教學學院院長、教學學院總支書記、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長、校內碩士研究生導師(一般不少于5人)、校外基地導師(一般不少于1人)共9-11人組成。復試時,各教學學院(各招生領域)復試小組組長由專業(yè)學位領域負責人或院長擔任;其他成員構成由校紀委從教學學院(各招生領域)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小組中隨機抽簽抽取4到6人;教學學院總支書記負責督察巡視工作,不參與復試評分(教學學院總支書記為碩士研究生導師除外);總人數構成一般不少于5人(不含教學學院總支書記)。

各學院復試及錄取工作小組應加強對參與復試錄取工作教師的培訓與管理。要對參與人員進行政策、業(yè)務、紀律等方面的培訓,使其明確工作紀律和工作程序、評判規(guī)則和評判標準;要強化參與工作教師的公平意識、責任意識、業(yè)務意識和保密意識。

三、復試的要求與程序

所有被錄取考生均須參加復試考核。

(一)復試的基本分數線劃定和實施細則要求。

1、黃岡師范學院201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基本要求與《201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以下簡稱《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相同。

2、我校2014年全部招收全日制教育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招生專業(yè)領域為:教育管理、學科教學·語文、學科教學·數學、學科教學·英語、學科教學·生物、學科教學·美術、學科教學·音樂、現代教育技術、學科教學·思政等,各領域招生計劃見附件1。

3、各教學學院(各招生領域)須召開本單位復試及錄取工作小組會議,布置本單位的復試錄取工作。

4、2014年教育碩士專業(yè)學位招生領域教育管理與學科教學·美術接受調劑,具體調劑要求見本方案中的“五、調劑”。2014年我校其他教育碩士專業(yè)學位招生領域由于生源充足,不接受調劑,也不進行破格錄取工作,復試比例控制在該領域招生計劃人數的1:1.2左右。

5、加分政策。

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yè)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后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享受初試總分加10分并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的政策。參加“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yè)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研究生處將對加分項目考生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進行嚴格核實。

(二)復試資格審查

考生在復試前必須接受報考資格審查,考生復試時須攜帶本人以下材料接受審查:

1、填寫完整并密封完好的《黃岡師范學院2014年碩士研究生政治表現情況審查表》見附件2;

2、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應屆生攜學生證或學籍證明)及復印件以及權威機構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報告;應屆本科畢業(yè)生,資格審查時出示學生證或學籍證明,待新生報到入學時交驗本科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原件等,否則取消入學資格;

3、大學期間成績單(加蓋教務部門或檔案單位紅色/藍色公章);

4、第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5、準考證(遺失者可免交);

6、五張近期1寸免冠彩照,其中一張用于體檢;

7、體檢表(須在黃岡師范學院校醫(yī)院體檢,可在復試后補交)。

同等學力考生還需提供大專畢業(yè)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英語水平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和6門及以上本科專業(yè)課程成績證明,復試時需按照同等學力考生的有關規(guī)定加試與報考專業(yè)相關的2門大學本科主干課程,具體見“(三)復試內容及復試方式”中的第4款。注意:凡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對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guī)定取消復試或錄取資格。

 注:政審表一般由考生檔案所在單位填寫、簽字并蓋章;若考生檔案由工作單位寄掛在人才市場,則由考生工作單位填寫、簽字并蓋章。

(三)復試內容和復試方式

2014年研究生復試包括筆試、心理測試和面試三個部分,滿分100分。筆試和心理測試由研究生處統(tǒng)一組織,面試由各專業(yè)學位領域組織。

1、筆試(占復試總成績的30%)。

筆試主要測試考生對各相關領域專業(yè)基礎知識的掌握情況,筆試卷面滿分為100分,考試時間為120分鐘。各專業(yè)領域筆試科目名稱詳見附件3。

2、心理測試(占復試總成績的20%)。

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必須參加心理測試,心理測試為計算機測試,時間40分鐘,總分100分。

3、面試(占復試總成績的50%)。

面試包括綜合素質測試、外語測試、職業(yè)實踐能力測試等3個部分,總分100分。面試成績取參加復試的教師的獨立評分的平均值。面試具體要求:每生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30分鐘(其中復試考生講課時間不少于20分鐘);每個面試小組成員不少于5人;參加復試的教師須獨立評分;須對每位考生的復試進行記錄,面試過程須全程錄像;復試小組須配備1名或1名以上精通外語的主考教師。

(1)綜合素質測試(30分)。主要考查內容包括:語言表達、儀表形象、反應能力、才藝特長等;考生運用本學科知識發(fā)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創(chuàng)新精神和能力;本專業(yè)的發(fā)展?jié)摿σ约皩Ρ緦W科發(fā)展動態(tài)的了解。

(2)外語測試(20分)。主要考查內容包括:外語聽力測試、外語口語測試和專業(yè)外語測試等方面。

(3)職業(yè)實踐能力測試(50分)。主要考查內容包括:考生已有的或潛在的從事本專業(yè)教育教學或管理實踐活動的能力及可持續(xù)發(fā)展的能力,考核方式主要以講課為主,講課內容由各領域自行確定。

4、對于以同等學力資格報考的考生,除上述考核外,必須加試(筆試)2門本科專業(yè)主干課程,加試課程①教育學,加試課程②由各專業(yè)領域確定。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每門課程滿分100分,總分200分,考試時間為每門2小時,加試課程成績不計入考生復試總成績,但其中單科考試成績不得少于50分,總分不得少于120分,否則視為整個復試不及格,不予錄取。

(四)復試要求

 1、復試(含筆試和面試)要有試題,并做好記錄和全程錄像(錄像設備由各招生領域自備)。復試考核小組須填寫每位考生的評語和給出評定的成績。復試完畢后復試試卷、考試提綱、錄像資料以及復試記錄送交研究生處保存三年(未錄取者保留一年)。

 根據教育部文件精神,復試試題及其標準答案均系國家機密材料,請各單位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做好安全保密工作。各招生單位應建立復試試題題庫。

 2、復試工作結束后,各招生領域應將復試成績及結果在兩個工作日內報研究生處審核。

四、體檢

依據鄂招辦《關于做好湖北省201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的通知》(鄂招辦[2014]1號)文件精神,所有取得復試資格的考生都應在復試期間到黃岡師范學院校醫(yī)院參加體檢。體檢結果不符合標準者不予錄取,對體檢有疑問的考生須在一周內進行復檢,復檢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具體體檢時間安排詳見“九、復試錄取工作日程安排”。

五、調劑

調劑復試的基本要求

(1)生源有缺口的招生領域應優(yōu)先從校內相同或相近專業(yè)的考生中調劑。

(2)校外調劑至我??忌踉嚦煽儽仨毞系谝恢驹笀罂紝I(yè)在調入地區(qū)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調劑原則上要求調入專業(yè)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相同或相近,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yè)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tǒng)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

六、錄取

1、根據各招生領域的招生計劃和考生總成績(總成績=初試成績╳60%+復試成績╳40%),并結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現、業(yè)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等因素,擇優(yōu)確定擬錄取名單。

2、研究生處根據考生總成績的高低,將候補錄取考生按先后順序排列,并在備注中注明“候補1”、“候補2”、“候補3”…字樣,以便在擬錄取名單里的考生放棄擬錄取資格或爭取到追加計劃的情況下能按序補錄。(注意:請廣大考生自愿和慎重地持有候補錄取資格!候補錄取具有很大的不確定性,到最后很可能出現候補不上的局面。因為考生選擇等候候補錄取名額而導致喪失調劑機會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同時,在候補錄取過程中,如若排序靠前的候補考生已調劑至其它學校,我校將跳過該生順次候補錄取緊隨其后的候補考生。)

3、復試成績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錄取;政審不合格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同等學力任一門加試科目單科考試成績不得少于50分,總分不得少于120分,否則不予錄取。

4、各院系應在復試工作完成后二個工作日之內,召開各領域復試與錄取工作小組會議確定擬錄取名單,并將名單報送至研究生處審核。并為每位考生填寫“錄取審批表”報送至研究生處。

5、研究生擬錄取名單經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審核確定,并報省招生辦和教育部審批最終確定。

6、錄取信息公示與公開。研究生處將經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審核確定各專業(yè)擬錄取考生名單進行公示,考生名單內容中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等信息,擬錄取名單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

七、復試錄取的監(jiān)督與復議

1、黃岡師范學院紀委、監(jiān)察處全程監(jiān)督我校201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各個環(huán)節(jié)。監(jiān)督電話:0713—8621623,E-mail:jiwei@hgnu.edu.cn。

2、實行學校復試督察巡視制度。校領導、紀委、監(jiān)察處、研究生處等單位組成督察巡視小組。各學院(招生領域)黨總支書記為本招生領域督察巡視第一責任人,負責本單位的復試督察巡視工作。在復試過程中,校督察巡視小組將深入各院系復試現場,在不干擾正常復試工作的前提下,采取隨機走進考場和實驗室、旁聽面試等措施以了解、監(jiān)督復試工作。

3、實行責任追究制度。所有參與復試錄取工作的人員都要認真負責,嚴格保密,切實維護復試錄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對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員要追究責任。

4、實行信息公開制度。復試基本分數線、各領域招生計劃、復試工作方案、復試結果、擬錄取名單等信息應及時公布。

5、實行回避制度。本年度有親屬參加本領域碩士生復試的教師和工作人員應主動回避,不得參加碩士生的復試工作。

6、實行復議制度。對復試名單、擬錄取名單有異議的考生可在復試名單、擬錄取名單公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校紀委投訴和申訴。校紀委應在接到考生投訴、申訴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考生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學校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責成各領域復試小組進行復議。

八、復試錄取工作日程安排

1、復試時間定于2014年4月8日至10日(星期二至星期四)。復試地點在黃岡師范學院新校區(qū)。

2、具體復試時間安排:

4月8日下午 2:30-5:30 考生報到,接受資格審查,并辦理相關手續(xù)(多功能大樓四樓一號會議室);

4月9日上午 8:30-11:00 體檢(老行政樓一樓:黃州區(qū)人民醫(yī)院黃岡師院門診部)(費用自理)

4月9日下午 2:00-4:00 筆試(逸夫樓F210)

4月9日下午 4:10-5:00 心理測試(逸夫樓F507)

4月10日上午 8:30-11:30 面試(各相關學院)

4月10日下午 2:00-6:00 同等學力考生加試(南區(qū)主教學樓319)。

九、本復試錄取工作意見由黃岡師范學院研究生處負責解釋

黃岡師范學院研究生處

2014年3月26日

黃岡師范學院2014年研究生復試筆試科目

黃岡師范學院2014年教育碩士分專業(yè)領域招生計劃

黃岡師范學院2014年碩士研究生政治表現情況審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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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岡師范學院2014年碩士研究生政治表現情況審查表》來源于黃岡師范學院研究生處網,最近更新201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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