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關(guān)于印發(fā)〈2014-2015學年度南海區(qū)教育系統(tǒng)招聘教師工作方案〉的通知》(南教人〔2014〕5號)的精神,現(xiàn)將復試成績予以公告。
附件:復試成績http://www4.nhedu.net/jiaoyuzhuanti/jiaoshizhaopinzhuanlan/2014-03-31/106357.html
注:復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將按55%的比例折算入總成績。
佛山市南海區(qū)教育局
2014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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