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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化招生錄取制度改革,拓寬優(yōu)秀人才選拔渠道,促進學生素質教育全面提高,根據教育部和山西省教育廳有關文件精神,特制定2014年自主招生章程。
一、學院基本情況
學院名稱:山西警官職業(yè)學院,代碼:13693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雙塔南路34號郵編:030006
辦學類型:高等職業(yè)技術學院
辦學層次:高職(??疲?/P>
學院性質:公辦
網址:http://www.sxpolice.org
E-mail:sxjyzsb@126.com
咨詢電話:0351—26738887961333
傳真:0351—79613332677903
二、組織領導
為確保自主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學院成立自主招生工作領導組,負責研究、制定自主招生工作的招生計劃、總體部署,確定錄取原則、錄取控制線。
領導組設辦公室,負責指導、組織和協調各工作小組開展工作。
領導組辦公室下設招生宣傳、命題與考務、資格審查、錄取、后勤保障組、保衛(wèi)和紀檢等工作小組,在自主招生領導組的領導下具體負責自主招生的各項具體事宜。
三、招生計劃
序號 | 專 業(yè) | 學制 | 計劃數 | 學費 | 備注 |
1 | 法律事務 | 3年 | 20 | 4000元/學年 | |
2 | 計算機應用技術 | 3年 | 15 | 4000元/學年 | |
3 | 網絡系統管理 | 3年 | 15 | 4000元/學年 | |
合計 | 50 |
2014年自主招生共招3個專業(yè)、50人,學院可根據生源情況,報請省教育廳、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批準后對招生計劃作相應調整。
四、招生對象及條件
根據山西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晉招考高【2014】2號《山西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關于做好2014高職院校自主招生考試工作的通知》要求,已報名參加2014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的普通高中和中職畢業(yè)生。
1、普通高中畢業(yè)生,會考各科成績均在C級(含C級)以上;
2、職業(yè)高中(中等專業(yè)學校、技工學校),在就讀學校各科平時成績均在合格以上;
3、身體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要求,參加山西省高校招生統一體檢,并符合教育部規(guī)定相關專業(yè)的身體要求。同時要求考生五官端正,面部無明顯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對眼、斜眼、斜頸、各種疤麻等),無紋身,無各種殘疾,直系親屬無精神病史,原則上要求男生身高在165厘米、女生身高在155厘米以上。
五、報名辦法
1、報名形式:網上報名+現場確認。
報名時間:3月31日-4月1日
報名網址:http://www.sxkszx.cn
2、現場確認時間:4月11日上午地點:山西警官職業(yè)學院。
3、報名程序:
(1)符合條件并申請報考我院的考生,在3月31日至4月1日,憑本人2014年普通高考報名“考生號”和登陸密碼登陸山西招生考試網(www.sxkszx.cn),填報院校和專業(yè)志愿,每個考生只能選擇填報一所高職院校志愿和兩個專業(yè)志愿及專業(yè)服從調劑志愿。凡同意專業(yè)調劑的,須在“是否服從專業(yè)調劑”欄內填“是”或“服從”。并根據提示打印《山西警官職業(yè)學院2014年自主招生考生報考登記表》。
(2)考生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到學院確認報名信息,確認時須提供以下材料:
①《山西警官職業(yè)學院2014年自主招生考生報考登記表》。
②考生本人身份證原件,并交復印件一份(或當地公安機關出具的身份證明)。
③符合加分條件的要提供獲獎證書復印件(確認現場須出示原件)。
④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張(高考數碼相片)。(《報名表》貼一張,另兩張背面寫上姓名和網報號)。
⑤《高級中等教育畢業(yè)證書》原件,并交復印件一份,應屆畢業(yè)生可持就讀學校證明。高中畢業(yè)生須提供就讀學校的文化課成績證明和綜合素質評價意見,中職生須提供就讀學校的各科成績單和畢業(yè)鑒定意見。
(3)考生在確認報名信息同時領取準考證。
六、選拔
學院采取面試的選拔模式。
(一)面試
1、面試為綜合素質測試,滿分100分。綜合素質測試依據我院專業(yè)特點命題,主要考核學生綜合素質。內容包括:知識面、專業(yè)興趣、職業(yè)技能、溝通能力、動手能力等。
2、命題和組織實施
學院聘請相關專家和有豐富經驗的教師組成命題組,在學院自主招生考試工作領導組和紀檢監(jiān)察組的領導和監(jiān)督下,進行全封閉式命題。試卷的印刷、運輸、保密等工作嚴格按照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3、面試計分
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時間為10分鐘/人。
4、面試時間和地點
面試時間:4月11日下午14:00-18:00
面試地點:山西警官職業(yè)學院
(二)成績核定
1、考生成績由面試成績組成。
2、其他加分按山西省201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七、錄取
1、學院根據面試情況,劃定各專業(yè)錄取控制分數線,確定預錄取考生名單。
2、專業(yè)確定按照“志愿優(yōu)先”的原則,統籌安排。服從專業(yè)調劑的考生,在所報專業(yè)不能錄取,其他專業(yè)未滿情況下,擇優(yōu)調劑錄取。具有體育、藝術等專業(yè)特長的考生,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
3、將預錄考生名單報山西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審核批準、備案。
4、學院根據山西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的審批結果,寄發(fā)錄取通知書。
5、錄取數據由山西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上報教育部,進入高校學生學籍庫。
6、已被自主招生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山西省2014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他高校錄取。
八、新生待遇
通過自主招生錄取的考生,在學費、住宿費、日常教學管理和畢業(yè)證發(fā)放等方面均與參加普通高考錄取的學生相同。
九、新生報到和新生復查
1、新生入學后,學院在三個月內按照規(guī)定進行思想政治品德和文化課及身體健康狀況復查。
2、對在報名和考試過程中提供虛假信息或其他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考生,將上報山西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取消其入學資格,并將其檔案退回其戶籍所在地。
十、監(jiān)督機制及違規(guī)處理
1、為保證自主招生選拔工作公平、公正,學院自主招生紀檢組將對招生錄取工作進行全程監(jiān)督檢查。
舉報電話:0351—2677927 舉報信箱:設在綜合樓
2、自主招生有關信息及時通過學院招生信息網進行公示。
3、凡在自主招生中違規(guī)的考生及工作人員,按教育部第18號令《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進行處理。考生的違規(guī)情況將上報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記入考生高考誠信電子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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