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學附屬第五醫(yī)院201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辦法
來源:中山大學網(wǎng) 閱讀:1038 次 日期:2014-04-01 14:4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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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做好我院2014年碩士研究生的復試及錄取工作,規(guī)范復試工作程序,遴選優(yōu)秀人才,保證學生質量,根據(jù)《中山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辦法》(研院〔2012〕524號)及《關于做好201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研院〔2014〕12號)的規(guī)定,結合我院各學科、專業(yè)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一、組織與管理

1.成立醫(yī)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院研究生的復試及擬錄取工作。

2.加強對復試工作的領導和管理。建立對考生的多元考核體系,提高選拔質量,加大復試過程的公正、透明,充分發(fā)揮復試在優(yōu)質生源選拔中的作用。

3.對復試工作精心組織,以二級學科、專業(yè)(內科學、外科學可按三級學科)為單位成立以導師為主體的復試小組。每個復試小組設立組長1名,組長對復試的各個環(huán)節(jié)負責。每個復試組成員不少于5人,其中研究生導師不少于3人。復試小組按《中山大學附屬第五醫(yī)院201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辦法》和工作基本規(guī)范對考生進行復試,具體實施面試和實踐(實驗)能力等考核。

4.復試過程中嚴格執(zhí)行復試程序和復試標準,對參與復試的教師進行必要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有關法規(guī)和基本規(guī)范的學習和培訓,強化復試教師的責任,保證復試質量。各復試小組要安排專人(秘書)記錄,復試記錄要做到詳盡規(guī)范,并妥存?zhèn)洳椤?/P>

5.在復試過程中,認真做好復試試題和口試提綱的保密工作和復試的組織工作,嚴禁泄露試題和提綱,嚴禁復試過程中的一切舞弊行為,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將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并取消作弊考生的復試資格。

6.我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本院考生的復試錄取結果負責。當參加復試未被錄取的考生就復試結果提出質疑時,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要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釋。

二、復試名單的確定

1.各學科復試基本分數(shù)線由學校統(tǒng)一劃定。

2.初試成績符合我校復試基本要求者,按二級學科、專業(yè)(內科學、外科學按三級學科)從總分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本學科、專業(yè)參加復試的考生名單。

3.生源充足的學科/專業(yè)原則上采取差額復試。

4.上線生源不足的學科/專業(yè),原則上本專業(yè)上線考生全部參加復試,不足部分從本院或本校其他醫(yī)院的相同或相近學科、專業(yè)進行調劑,但要按學校研究生院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

5.在規(guī)定時間內將我院復試考生名單報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審核通過后將復試考生名單公布,并將復試通知及有關要求事項通知考生本人。

三、資格審查

復試時考生須提供以下材料進行資格審查:

1.本科階段成績單原件1份,應屆生應加蓋學校教務管理部門公章,往屆生可從人事檔案中復印并加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式2份,須在其中1份復印件上簽名并注明“授權單位代申領借記卡”。

3.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應屆生提供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4.往屆生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應屆生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或學籍、學歷驗證書面報告(辦理方法詳見學信網(wǎng)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

5.臨床醫(yī)學或口腔醫(yī)學專業(yè)學位(即臨床型碩士)往屆畢業(yè)生的執(zhí)業(yè)醫(yī)師資格證書。

不符合報考條件者將被取消復試資格。

考生參加復試時應出示身份證或學生證等證件,以備復試教師查驗。

四、命題和閱卷

復試的命題、考試、閱卷、評分工作均由本院負責。復試試題及其答案在啟用前均系國家機密材料??荚嚱Y束后復試小組將試卷現(xiàn)場密封,并安排2名專管人員保管,之后安排專人閱卷、評分。

五、復試方式、內容及評分

(一)復試時間及地點

1.復試報到地點:廣東省珠海市香洲區(qū)梅華東路52號中山大學附屬第五醫(yī)院醫(yī)技樓4樓科研研究生科。

2.第一批復試:

4月1日:上午對參加復試的考生進行報考資格審查,下午召開全體參加復試考生會議,講解復試相關內容及考試紀律。

4月2日:全天對進入復試的考生進行復試,上午進行專業(yè)課和專業(yè)外語筆試,下午進行面試。筆試和面試的時間、地點及面試的分組在4月1日考生會議上公布。

3.第二批復試:

4月10日:上午對參加復試的考生進行報考資格審查,下午召開全體參加復試考生會議,講解復試相關內容及考試紀律。

4月11日:全天對進入復試的考生進行復試,上午進行專業(yè)課和專業(yè)外語筆試,下午進行面試。筆試和面試的時間、地點及面試的分組在4月10日考生會議上公布。

(二)復試方式

復試方式以筆試和面試為主。復試內容以考察考生的專業(yè)素質及能力、綜合素質及能力和外語應用能力為主,分為以下三部分:專業(yè)課筆試、綜合素質及能力面試和外語應用能力考核。復試成績滿分為500分。

1.專業(yè)課筆試(100分)

(1)考試內容:專業(yè)課筆試科目名稱與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yè)目錄公布的復試專業(yè)課一致。專業(yè)課筆試重點考查考生對專業(yè)理論及相關知識的掌握是否扎實、深厚和寬廣,是否具備本專業(yè)碩士研究生入學的基本要求。

(2)考試時間:2小時。

(3)考試形式:閉卷。

2.外語應用能力測試(100分)

考試內容:考核專業(yè)外語和/或公共外語水平。

考試形式:以筆試(閉卷)考核為主。

考試時間:1小時。

3.專業(yè)能力及綜合素質考核(300分)

(1)考核內容:重點考查考生的知識結構、實踐(實驗)能力、綜合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創(chuàng)新能力、寫作水平以及道德品質和心理素質。

(2)考核時間:每位考生的考核時間不少于10分鐘。具體由各復試組安排。

(3)考核辦法:

①以面試為主。復試小組對參加復試的考生逐個進行考核,順序采取隨機抽簽的方式。

②試題由各復試組在考生復試前擬訂,試題為3套以上??己艘徊扇∮煽忌鷱脑囶}中隨機抽取題目,考核教師提問,考生當場回答的方式進行。必要時,考核教師可就相關問題進一步提問。

③各學科還可根據(jù)學科特點增加其它考核方式,如專業(yè)學位考生注重考核臨床實踐能力,科研型考生注重考核實驗操作能力。有些學科/專業(yè)在面試時要考查考生的外語口語及聽力情況。

(4)考核評分:

每位考生面試結束后,由考核教師現(xiàn)場獨立為考生評分。在評分前可召開復試小組會議,研究對考生的考核評價意見??己私處煾髯栽u分的算術平均值為該考生的最終考核分數(shù)。

六、復試成績的使用

1.復試成績?yōu)閺驮嚫鞣绞娇己顺煽冎?。復試成績和初試成績相加,得出入學考試總成績。

2.各二級學科、專業(yè)(內科學、外科學可按三級學科)的錄取方式:上線生源充足的學科、專業(yè)按復試成績和初試成績之和從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錄取[報考臨床醫(yī)學、口腔醫(yī)學的科研型及臨床型考生的成績分別排序,分別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擬錄取名單];上線生源不足和無上線生源的學科、專業(yè),報考本院的第一志愿考生和調劑考生均按復試成績和初試成績之和從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錄取[報考臨床醫(yī)學、口腔醫(yī)學的科研型及臨床型考生的成績分別排序,分別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擬錄取名單]。

3.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錄取:

(1)未按規(guī)定參加復試者。

(2)復試成績低于復試總分60%者。

(3)體檢不合格者。

(4)政審不合格者。

4.各學科、專業(yè)復試小組對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學校規(guī)定時間內填寫《中山大學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復試錄取表》,不予錄取的考生必須明確寫出建議不予錄取的理由。

七、復試的監(jiān)督和復議

1.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

2.實行監(jiān)督制度和巡視制度。我院紀委、監(jiān)察科對復試錄取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的監(jiān)督,并派人員到復試現(xiàn)場巡視和監(jiān)察。

3.實行信息公開制度。復試基本分數(shù)線、復試錄取辦法、復試結果等信息將會及時在我院的網(wǎng)站公布。

4.實行復議制度。我院科研研究生科和監(jiān)察科全面接受投訴、申訴和監(jiān)督,受理投訴和申訴的時限會在我院的網(wǎng)站公布。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jīng)調查屬實的,由我院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責成復試小組進行復議。

研究生招生工作監(jiān)督和舉報電話:

0756-2528189(科研研究生科 張老師)

0756-2528228(監(jiān)察科 譚老師)

八、其他事項

1. 參與考核的導師姓名不予提前公布。

2. 在復試過程中,參加復試的教師不接受考生提供的任何其他背景材料或推薦信函。

3.通過復試擬錄取考生名單,將分批在我院網(wǎng)站公布。

4.通過復試擬錄取的考生請于4月3日或4月9日持體檢表到我院進行體檢,具體體檢安排我院將在復試時通知。

復試體檢標準依據(jù)文件執(zhí)行:

(1)《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疾人聯(lián)合會關于印發(f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

(2)《教育部辦公廳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

(3)《中山大學研究生體檢異常受限招生專業(yè)目錄》(http://graduate.sysu.edu.cn/gra02/g02a/g02a03/13274.htm)。

5.研究生院將于5月5日后開通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通知書郵寄地址校對系統(tǒng),考生可通過該系統(tǒng)進行郵寄地址校對及修改,屆時請關注中山大學研究生招生網(wǎng)。

九、聯(lián)系方式

1.中山大學附屬第五醫(yī)院科研研究生科

電話:0756-2528189(科研研究生科 張老師)

0756-2528604(科研研究生科 吳老師)

郵箱:wuqing0105@aliyun.com.cn

2.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

電話:020-84113696

郵箱:yzba@mail.sysu.edu.cn

本辦法未盡事項,以研究生院相關文件為準。

中山大學附屬第五醫(yī)院

2014年3月19日

更多信息請查看學歷考試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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