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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滿足單位用人需求,根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河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冀人社發(fā)〔2011〕9號)文件精神,經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批準,河北省血液中心2014年擬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6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基本情況
招聘單位為河北省血液中心,主要職責是:承擔全省血站的血液質量控制與評價、業(yè)務培訓與技術指導、血液集中化檢測;承擔省會及石家莊17個縣市區(qū)無償獻血組織發(fā)動、獻血者的招募、血液的采集與制備、臨床用血供應以及醫(yī)療用血的業(yè)務指導等工作;開展血液相關的科研工作;承擔河北臨床器官移植配型和中國造血干細胞捐獻者資料庫定點HLA組織配型實驗室等工作。
二、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zhèn)?,民主、公開、競爭、擇優(yōu),實行公開招聘,在考試、考核的基礎上擇優(yōu)聘用。
三、招聘條件、崗位、人數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法律和法規(guī);
3.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
4.具有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學歷學位、專業(yè)和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能力;
5.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二)招聘人數和崗位條件:
2014年我單位擬公開招聘專業(yè)技術崗位人員6名。專業(yè):碩士研究生臨床檢驗診斷學1名,生物化學與分子生物學、特種醫(yī)學2名;本科學士學位醫(yī)學檢驗1名、護理學1名、臨床醫(yī)學1名。年齡均在35周歲以下。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現役軍人;
3.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
4.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招聘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報名辦法
(一)網上報名
報名網址:河北省人事考試網(http://www.hebpta.com.cn)。報名時間、報名程序和相關要求詳見《河北省省直事業(yè)單位2014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五、考試
(一)筆試。
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統(tǒng)一組織實施。
(二)面試。
1、面試人選確定。筆試合格者,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計劃招聘人數與進入面試人選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比例內末位筆試總成績并列的都進入面試。
2、面試的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3、資格復審。面試前,單位將對參加面試人員進行資格條件復審,復審時,面試人員應按照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證、準考證、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就業(yè)協(xié)議書、學校錄取證明等相關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經復審不符合面試條件的,取消面試人選資格。在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4、面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綜合能力素質和招聘崗位的相匹配性。面試實行百分制,最低合格分數為60分。面試成績在省血液中心公示欄張貼發(fā)布。
5、總成績合成。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兩部分計算考試總成績,滿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數線60分。其中,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即:總成績=筆試成績/2*40%+面試成績*60%。計算考生成績時,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六、體檢與公示
進入體檢范圍的人員,由省血液中心統(tǒng)一組織,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zhí)行。體檢時間和醫(yī)院另行通知。因體檢不合格出現空缺時,根據考試總成績依次遞補。體檢結束后,將擬聘用人員情況在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公示7天。如發(fā)現問題,一經核實即取消應聘人員資格。
七、聘用
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程序辦理相關聘用手續(xù)。實行試用期,試用期一并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以聘用。
政策咨詢電話:
0311-87058710 省血液中心人事處
監(jiān)督舉報電話:
0311-88616767 (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處)
河北省血液中心
201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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