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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各學院復試時間之前2個工作日
地點:河北工業(yè)大學北辰校區(qū)行政樓B區(qū)214(研招辦)
資格審查內(nèi)容:
1、碩博連讀考生
碩博連讀考生須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學生證。
2、普通全日制應屆碩士生
普通全日制應屆碩士生須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學生證,6月30日前須將碩士畢業(yè)證、碩士學位證交至研招辦。
3、普通全日制往屆碩士生
普通全日制往屆碩士生須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碩士畢業(yè)證、碩士學位證、碩士學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報名時未交《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備案表》的考生提供)。
4、非全日制碩士生
非全日制碩士生須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本科畢業(yè)證,本科學位證,碩士學位證,本科學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報名時未交《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備案表》的考生提供)。對于取得國外碩士學位的考生,還須提供國家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學位認證報告。
5、同等學力考生
同等學力考生須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本科畢業(yè)證,本科學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報名時未交《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備案表》的考生提供)。
對于取得軍隊院校畢業(yè)證書的非應屆考生,其畢業(yè)證書須得到國家認可并出具《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須到教育部學歷認證中心進行認證(地點:北京市海淀區(qū)北四環(huán)中路238號柏彥大廈506室)。
資格審查后將對材料合格的考生現(xiàn)場發(fā)放《2014年博士復試通知書》。
以上復試資格審查材料須全部提供原件,資格審查后須暫存研招辦,待省考試院錄檢后退還學生本人。
對于有以下情況之一的考生,將取消其復試和錄取資格:
1、應屆碩士畢業(yè)生在2014年6月底前拿不到畢業(yè)證、學位證的;
2、往屆畢業(yè)生網(wǎng)上報名時填寫的學歷證書編號與提供的學歷證書原件不符又不能在2014年4月底前提供教育部學歷認證報告的;
3、沒有達到教育部規(guī)定的報考條件或與報考時的學歷信息不符的;
4、證件和本人不符或證件不全的;
5、上一年度有作弊行為隱瞞不報的。
各學院復試小組復試前對考生資格再做進一步審核,由具體審核工作人員和學院負責人在《考生身份確認表》上簽字確認,并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備案。一旦發(fā)現(xiàn)有替考行為,立即取消該考生復試資格。
各學院復試時間確定以后,我校會及時將復試安排更新至研究生院網(wǎng)站。同時我校也將短信通知每位參加復試考生,因考生提供的電話錯號、停機、無人接聽等原因無法通知到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還望相互轉(zhuǎn)告。
研招辦
201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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