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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2014年春季福建工程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方案》,現(xiàn)就筆試、面試等有關(guān)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和筆試
(一)資格復審
1.復審時間:4月29日12:30-13:30。
2.復審對象:資格審查初審通過并按期繳費成功人員(人員以《福建工程學院關(guān)于2014年春季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資格審查初審通過名單及繳費的公告》中所列名單為準,且向?qū)W校財務處按期匯款繳費成功的)。
3.復審和筆試地點:福建工程學院旗山校區(qū)(新校區(qū))北區(qū)(具體安排如下)
地點崗位 | 復審報到 | 筆試考場 |
02、03、04、05、13 | 教學樓 大教-東1 | 教學樓 5號樓402 |
06、07 | 建筑與城鄉(xiāng)規(guī)劃學院教學樓A2-502 | 建筑與城鄉(xiāng)規(guī)劃學院教學樓A2-503 |
09 | 建筑與城鄉(xiāng)規(guī)劃學院教學樓A2-504 | |
14、16、19 | 教學樓 大教-西4 | 教學樓 7號樓102 |
17 | 教學樓 4號樓305 | |
18 | 教學樓7號樓-203、301、302、303、502、503(具體詳見報到現(xiàn)場考場安排表) |
4、應聘崗位01機械與汽車工程實驗教輔、崗位08建筑與城鄉(xiāng)規(guī)劃學院專任教師、崗位11管理學院專任教師、崗位15 學生工作部(處)專職輔導員、崗位20 圖書館學科館員的考生因符合條件的應聘人數(shù)未達到開考相應比例,將另行在福建工程學院人才招聘網(wǎng)通知繳費時間、筆試資格復審及考試地點。
5.復審應提交證件和材料:
請資格審查初審通過人員按《2014年春季福建工程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方案》要求,帶好身份證、研究生畢業(yè)學歷學位證書、研究生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研究生成績單、教育部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考務費銀行匯款憑證等相關(guān)證明材料原件準時到復審地點報到并核驗考試資格。同時提交以下報考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1)2014屆畢業(yè)研究生
原件:報名表(須親筆簽名)、簡歷以及崗位要求的其它材料(如黨員證明、學生干部證明、碩士研究方向證明等)。
復印件:身份證、研究生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研究生成績單等。
(2)往屆畢業(yè)研究生
原件:報名表(須親筆簽名)、簡歷以及崗位要求的其它材料(如黨員證明、學生干部證明等、碩士研究方向證明等)。
復印件:身份證、研究生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研究生成績單等。
(3)留學回國人員
原件:報名表(須親筆簽名)、簡歷以及崗位要求的其它材料(如黨員證明、學生干部證明等、碩士研究方向證明等)。
復印件:身份證,護照,研究生畢業(yè)學歷學位證書,研究生成績單,教育部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學歷學位認證書》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門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身份認定審核表》、《港澳地區(qū)學習人員身份認定審核表》等。
6、資格復審通過考生須在報到結(jié)束后離開報到地點,提前到達考場附近做好候考準備。
(二)筆試
1、筆試時間:4月29日下午14:00開始(考試時限因崗位而不同)。
2、筆試對象:資格復審通過人員。
3、筆試地點:福建工程學院旗山校區(qū)(新校區(qū))北區(qū)(詳見上表)。
4、注意事項:
(1)考生參加考試時,須攜帶黑色墨水的鋼筆(或簽字筆)等文具。應聘06、07、09崗位的考生自帶制圖筆、馬克筆、丁字尺等常用的制圖工具以作備用(制圖板可不攜帶)。
(2)考生于考前15分鐘(13:45)開始進入考場參加筆試,憑身份證對號入座,并將該證置于考桌左上角,以備查對。考生遲到超過30分鐘不得入場。開考60分鐘后,方準交卷出場。
(3)筆試成績將在福建工程學院人才招聘網(wǎng)上公布,請各位考生留意查看。其他注意事項詳見考生須知(資格復審報到時發(fā)放)。
二、面試
1、面試時間:4月30日上午8:30
考生必須于當日上午8:00前持本人身份證到候考室報到,并按招聘崗位進行抽簽決定面試順序,8:30準時開始面試。
2、面試對象:資格復審通過且筆試成績排名在各崗位招聘人數(shù)3:1比例之內(nèi)的考生。面試考生名單在筆試結(jié)束后于福建工程學院人才招聘網(wǎng)上公布,請各位考生留意查看。
3、面試地點: 各招聘崗位面試和候考地點詳見下表
地點招聘崗位 | 候考室 | 面試考場 |
02、03、04、05、06、07、09、13、14、19 | 建筑與城鄉(xiāng)規(guī)劃學院教學樓A1-307 | 建筑與城鄉(xiāng)規(guī)劃學院教學樓二樓會議室 |
16、17、18 | 北區(qū)第一食堂四樓學術(shù)報告廳 | 北區(qū)第一食堂四樓小會議室 |
4、面試形式:
面試采取自述、成果(業(yè)績)和特長展示,以及結(jié)構(gòu)化面談相結(jié)合的辦法進行。時間15分鐘(其中,自述、成果(業(yè)績)和特長展示用時不超過5分鐘)。
三、心理測試
1、心理測試時間:4月30日。
2、心理測試對象:資格復審通過,且筆試成績排名在各崗位招聘人數(shù)3:1比例之內(nèi)的考生。
3、心理測試地點:北區(qū)教學樓3號樓201(具體安排詳見下表)
時間招聘崗位 | 心理測試時間 |
02、03、04、05、06、 | 4月30日下午(14:30-15:30) |
07、09、13、14、19 | 4月30日上午(10:00-11:00) |
16、18 | 4月30日下午(14:30-15:30) |
17 | 4月30日上午(10:00-11:00) |
四、體檢
1、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2、體檢對象:根據(jù)筆試、面試的綜合成績排名,按各崗位招聘人數(shù)1:1比例確定參加體檢的考生。
3、參加體檢考生須攜帶本人身份證準時參加體檢,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執(zhí)行。不按時參加學校安排的體檢,視同放棄資格。若出現(xiàn)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的情況,將按總成績從高分至低分依次遞補。
4、體檢對象及時間等相關(guān)事宜在面試考核結(jié)束后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項
1.乘車路線:可乘123、48、157、89路公交車,至福建工程學院旗山校區(qū)站。
2.聯(lián)系方式: 22863042(師資科 傅老師)、22863040(人事科 田老師)。
福建工程學院人事處
201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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