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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為了深化招生考試制度改革,大力促進入學機會公平,進一步提高農村學生升入重點大學的比例,2014年,我校將通過自主選拔的方式,招收符合我校培養(yǎng)要求的來自邊遠、貧困、民族地區(qū)縣及縣以下中學勤奮好學、成績優(yōu)良的農村學生(以下簡稱農村專項自主選拔錄取)。
一、招生計劃
我校2014年本科生招生計劃為4600名,農村專項自主選拔錄取招生規(guī)??刂圃谡猩媱澘倲?shù)的2%。
二、報考條件
報考我校農村專項自主選拔錄取招生考生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符合當年普通高校統(tǒng)一考試招生報名條件;
(二)高中階段具有在832個國家級扶貧開發(fā)工作重點縣及集中連片特殊困難縣(詳見附表)及縣以下中學連續(xù)三年學籍并實際就讀;
(三)具有農村戶籍且家庭在農村;
(四)身心健康、志存高遠、勤奮好學、成績優(yōu)良。
三、報名方式及流程
我校將采取“中學推薦”的方式接受申請,不接受考生自薦,具體流程如下:
(一)中學推薦:符合條件的考生必須經(jīng)過所在中學推薦,每個符合條件的中學最多可向我校推薦2名學生,中學應在校園顯著位置公示選拔通知、報名辦法、選拔標準、遴選程序以及所選拔出的符合條件的考生信息,做到信息公開和程序透明,接受各方監(jiān)督。
(二)網(wǎng)上報名:獲得中學推薦資格的考生,均須在2014年4月18日9:00至2014年4月27日9:00登錄蘭州大學本科招生網(wǎng)的報名考試系統(tǒng)(http://202.201.0.195/nczz/),按照系統(tǒng)報名要求進行網(wǎng)上報名,填寫并打印《蘭州大學2014年農村專項自主選拔招生申請表》。
(三)申請材料準備
1.完整填寫的《蘭州大學2014年農村專項自主選拔招生申請表》(注:該申請表須為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填寫完整后生成并下載后打印的申請表);
2.連續(xù)三年學籍證明,由所在中學提供;
3.考生個人戶口頁復印件(或者當?shù)毓矙C關開具的戶籍證明)、身份證復印件;
4.校長推薦信,需說明推薦理由;
5.個人申請報告(學生本人親筆撰寫,主要對申請理由、愛好特長、學習能力、對高校的認識及未來發(fā)展作說明,字數(shù)在1000字以內);
6.其他能夠證明考生特質和潛力的獲獎證書復印件及材料(沒有可不提供)。
所有材料須用A4紙張打印并加蓋學校公章,按上述順序裝訂(無需封面)。
(四)申請材料寄送:考生申請材料由各中學匯總后統(tǒng)一寄送我校招生辦公室,所有申請材料請務必通過特快專遞(EMS)于2014年4月28日前(以寄出郵戳日期為準)寄蘭州大學招生辦公室(蘭州市天水南路222號蘭州大學貴勤樓242室,郵編:730000),逾期或材料不全將影響資格評定(申請材料均不退還)。
四、審核及資格認定程序
(一)我校將組織專家對考生材料進行審核,主要以考生本人陳述、校長推薦信、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以及在校綜合表現(xiàn)等作為選拔依據(jù)。
(二)我校將根據(jù)各?。ㄊ小^(qū))申請考生情況及招生計劃,按比例確定農村專項自主選拔錄取合格資格考生名單及農村專項自主選拔錄取在各省(市、區(qū))的招生計劃數(shù),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網(wǎng)、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等網(wǎng)站上進行公示。
五、志愿填報
(一)被我校確定為自主選拔錄取合格的考生,須在戶籍所在地參加2014年全國普通高考。農村自主選拔錄取批次單列的?。ㄊ?、區(qū)),考生必須按照各省級招辦提出的報考要求填報高考志愿,在農村自主選拔錄取批次第一志愿填報我校;農村自主選拔錄取批次不單列的?。ㄊ?、區(qū))考生必須在省級招辦規(guī)定的相應批次第一志愿(平行志愿第一順序)填報我校。
(二)考生可在本省2014年一批本科招生專業(yè)范圍中選報專業(yè)志愿,且必須選擇服從專業(yè)調劑。
六、錄取政策
(一)被我校確定為農村專項自主選拔招生合格的考生,其高考成績要求可降低至生源?。ㄊ?、區(qū))本科一批錄取控制分數(shù)線,我校將依據(jù)考生高考投檔分數(shù),按各省計劃數(shù)從高分到低分擇優(yōu)錄取。錄取時,我??筛鶕?jù)各?。ㄊ?、區(qū))入選資格考生報考情況及生源質量,對招生計劃在省份間進行適當調整。
(二)錄取確定專業(yè)時,可獲得在其投檔分數(shù)基礎上加20分與重點批次投檔考生進行專業(yè)排序,確定專業(yè)。
七、監(jiān)督辦法
(一)農村專項自主選拔錄取招生工作將在我校招生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嚴格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加強管理,嚴格程序。我校監(jiān)察部門全程參與,接受社會監(jiān)督和投訴(監(jiān)督電話:0931-8912159)。
(二)合格考生名單將報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級招辦備案,并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及我校本科招生網(wǎng)站予以公示。
(三)有關中學要本著高度負責的精神,嚴格按照一定程序公開組織推薦工作,申請者應本著誠信原則如實申報有關材料。凡存在弄虛作假行為者,一經(jīng)查實,我校將取消學生的錄取資格,如所在中學參與弄虛作假,將取消該中學今后三年的推薦資格,并報有關部門備案。
八、聯(lián)系方式
咨詢電話:0931-8912116、8912748傳真:8912229
通訊地址:蘭州市天水南路222號貴勤樓242室郵編:730000
蘭州大學主頁網(wǎng)址:http://www.lzu.edu.cn
蘭州大學招生辦公室網(wǎng)址http://zsb.lzu.edu.cn
蘭州大學招生辦公室E-mail:zsb@lzu.edu.cn
九、本簡章若與教育部2014年招生政策有不一致之處,以教育部有關政策為準。
十、本簡章由蘭州大學教務處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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