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您好!我現(xiàn)在是行政機關的事業(yè)人員,筆試高了對手17分,之前報考的時候是如實填寫的。資格復審要檢查同意報考證明,可是單位領導說在職期間不能公考,所以開不了同意報考證明,那就是說我只能辭職去參加面試了!但是如果辭職了,這個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不是更開不了了?雖然說檔案現(xiàn)在樓主已經(jīng)拿到自己手里,但是資格復審這關就過不了?。∥揖拖胧欠駲n案在手就不用交那個同意報考證明,或者說,辭職了是否就能不交同意報考證明?再不然,同意報考證明是不是可以申請面試或體檢后再交呢?如果可以,要怎么操作呢?求老師幫助解答,感激不盡!
回復:你好,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的主要原因之一是因為公務員不得兼職,需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在后續(xù)錄用報到等環(huán)節(jié)(檔案調轉、人事關系等)現(xiàn)單位及主管部門才能配合招錄主管部門辦理,具體建議直接咨詢報考崗位所在州市公務員主管部門了解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