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14年聊城市考試錄用公務員簡章》規(guī)定:對最終確定的報考人數達不到計劃錄用人數3倍的招考職位,計劃錄用l人的,原則上取消錄用計劃;計劃錄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應核減錄用計劃。高唐縣公安局食藥環(huán)偵職位繳費人員未達到規(guī)定的開考比例,取消錄用計劃,人員改報其他職位。
特此公告。
聊城市招錄公務員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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