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上級緊急通知,要求暫停補充法院、檢察院公務員、事業(yè)編制工作人員,工勤編制人員和其他人員(含政府雇員、臨聘人員),結合我區(qū)《2014年廣東省清遠市清城區(qū)公開選調公務員公告》,現就相關事項補充公告如下:
一、取消《2014年廣東省清遠市清城區(qū)公開選調公務員公告》中清遠市清城區(qū)人民檢察院所設的選調職位。
二、取消2014年5月30日至6月13日參加報考清遠市清城區(qū)人民檢察院選調職位的考生報考資格。
三、本補充公告未涉及原選調公告的其他事項不變。
四、本補充公告其他未盡事宜,由清遠市清城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清遠市清城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一四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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