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大力發(fā)展民辦教育,促進全縣教育均衡協(xié)調(diào)發(fā)展,經(jīng)縣教體局研究并報縣政府同意,2014年暑期面向全縣中小學公辦在職教師,為息都實驗學校等三所民辦學校公開選聘一批支教教師?,F(xiàn)將選聘工作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計劃
2014年按照新的支教政策,為息都實驗學校、英才實驗學校、關店理想學校公開選聘90名支教教師。各學校、學科選聘崗位見推薦《息縣2014年民辦學校選聘支教教師崗位設置計劃》。
二、報考資格
1、報考人員須為我縣初中、小學在編在崗教師和2011年招聘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特崗教師,即至2014年9月具有三年(含)以上公辦或特崗教師工作經(jīng)歷。
2、年齡在45周歲以下(196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年齡認定以學歷和人事檔案記載為準。
3、現(xiàn)任初中教師競聘相應初中教師職位,應具有初中以上教師資格;現(xiàn)任小學教師競聘相應小學教師職位,應具有小學以上教師資格;中學、小學教師的界定以人事工資關系所在單位為據(jù),九年一貫制學校教師報名時需持所在學校出具的在中學或小學崗位工作的證明。
4、參與競聘人員需持有國家承認的??疲ê┮陨蠈W歷證書,報考崗位要與現(xiàn)任教學科或所學專業(yè)一致。
5、報考人員必須遵紀守法,愛崗敬業(yè),身體健康,具有履行崗位職責的能力,勝任民辦學校教育教學工作。
三、選聘程序
1、宣傳(2014年6月30日—7月6日):廣泛發(fā)布信息,接受咨詢,宣傳選聘工作的意義、范圍、資格、程序等。
2、推薦:有支教意向的教師先向所在學校提出申請,各學校按照報考資格條件擇優(yōu)推薦報考人選;每校推薦人數(shù)原則上不得突破全校在職教職工總?cè)藬?shù)的10%。
3、報名(2014年7月8日—7月9日,上午8:00--11:00,下午15:00--18:00)):報名時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證、最高學歷畢業(yè)證、職稱證、教師資格證原件及以上證件的復印件各一份以及《2014年民辦學校選聘支教教師報名表》(見推薦),報名表自行下載,務必填寫所報學校、學科及學科代碼;競聘人員每人只能選擇一個競聘職位,所在學校要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通過資格審查人員均須在現(xiàn)場采集照片,報名地點為息縣公開選聘支教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地點設在息都實驗學校內(nèi)),逾期不再辦理報名手續(xù)。
4、審查:選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人員對應聘者進行資格審查,審查報名人員是否符合招聘方案規(guī)定的資格條件。
5、筆試(2014年7月14日上午9:00—11:00):筆試由縣選聘支教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形式為閉卷考試,內(nèi)容為學科專業(yè)知識、教育基本理論、教育法律法規(guī)等內(nèi)容,總分120分。符合條件的應試人員需持本人身份證于2014年7月13日(上午8:00--11:00,下午15:00--18:00)到報名處領取準考證??荚嚂r,應試人員必須攜帶準考證、本人有效身份證。
6、考核:根據(jù)招聘計劃,按筆試成績分學校學科劃線,等額確定擬聘用人員。如招聘計劃數(shù)的末名并列,則通過考核或加試的方式予以淘汰。縣選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擬聘用教師進行考核,考核重點為資格復審、師德表現(xiàn)及是否符合該?;救温殫l件等;遇有考核不合格時,支教學校有權(quán)不予聘用,所缺名額按本學科考試成績高低依次遞補。
7、聘用:所有考核合格人員均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支教學校組織擬聘教師簽訂支教協(xié)議,正式聘用人員以簽訂協(xié)議為準;協(xié)議一式三份,支教學校、支教教師及教育主管部門各存一份。
四、支教待遇和管理
1、本批選聘教師支教期限為9年,支教期限內(nèi),因不能勝任支教工作被辭退的支教教師,以及因其他情況中斷或退出支教的教師,一律回原選派學校,所缺名額由支教學校下一年度選聘遞補;支教期滿后,本人愿意繼續(xù)支教且支教學校同意繼續(xù)留用的,雙方續(xù)簽支教協(xié)議,不愿繼續(xù)支教的仍回原選派學校工作。
2、為充分保障支教教師的合法權(quán)益,選派到息都實驗學校、英才實驗學校的教師,支教期間其工資及人事關系托管于息縣夏莊高中;選派到關店理想學校的教師,支教期間其工資及人事關系托管于關店二中;支教教師的財政統(tǒng)發(fā)工資和其他公辦教師同步發(fā)放,其中績效工資獎勵性部分由支教學校負責考核發(fā)放;支教學校充分保障支教教師在調(diào)資、晉級、考核、評優(yōu)、培訓、參加公選等方面與公辦學校教師享有同等待遇;支教學校將根據(jù)支教教師的工作量和工作績效另外發(fā)放相應的補貼和獎金。
3、縣教體局會同支教學校定期對支教教師進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支教教師,將解除聘用,責令回原選派學校。
五、工作要求
為規(guī)范選聘工作,縣教體局成立息縣2014年民辦學校選聘支教教師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此項工作的組織領導。選聘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堅持程序公開,陽光操作。要嚴格工作紀律,嚴肅考風考紀,無論是工作人員還是報考人員,違反紀律、弄虛作假的都要追究責任,嚴肅處理。本次選聘,資格審查工作貫穿選聘全過程,教體局紀檢監(jiān)察部門將全程監(jiān)督。
六、選聘工作未竟事宜由息縣2014年民辦學校選聘支教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息都實驗學校:0376-6135772
英才實驗學校:13552087050
關店理想學校:13569728159
息縣教體局:0376-5856326
息縣2014年民辦學校選聘支教教師工作領導小組
2014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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