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規(guī)范我縣在職教師報考外縣教師招聘審批工作,我局在2013年4月就向全縣教師發(fā)出《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我縣在職教師報考公務員等審批管理的通知》,文件規(guī)定在職教師報考外縣教師招聘考試,必須在報名前(每年一月份)向所在學校提出書面申請,填寫好《審批表》,并經學校審核同意,報縣教育局批準后,方可報名參加考試。今年我局依據《通知》精神,嚴格把好審核關,一月份我局共收到申請外出考試報告28份,經局務會議研究,同意符合外出參加招聘考試條件的21位教師報考,并規(guī)定凡未履行報考程序的和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在職教師不得參加外縣教師招聘,若擅自外出參加招聘考試的一律不予審批。我局已將今年在職教師參加縣外教師招聘考試情況向縣政府報告。
霞浦縣教育局
201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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