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把好招生錄取關(guān),建立完善高校招生責任制和問責制,按照《教育部關(guān)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4】1號)和《教育部辦公廳做好2014年全國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4】2號)要求:“錄取通知書除加蓋高校校章外,還應有校長簽名,由校長對錄取結(jié)果負責。”現(xiàn)將我省所屬高校錄取通知書簽發(fā)人名單公布如下:
吉林省屬高校錄取通知書簽發(fā)人名單詳情參考:http://www.jledu.gov.cn/show/24526.html
更多學歷考試信息請查看學歷考試網(wǎ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