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您好:今年的基層政法定向招錄公告上面寫到:“各地應拿出招錄計劃的10%,專門用于招錄“四項目”(即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計劃、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社區(qū))任職工作、農(nóng)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列入專門計劃的“四項目”人員,不再實行加分政策。”請問老師,公告上面沒有說“四項目人員”須服務滿兩年,那么09年選聘的大學生村官是不是也列入這“四個項目”?請老師解答,謝謝!
回復:待各省具體通知確定,請隨時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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