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script中3種實現繼承的方法和代碼實例
來源:易賢網 閱讀:989 次 日期:2014-08-14 16: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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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是我們在實現面向對象編程的時候很重要的一個手段。雖然我們講不能過度繼承,多利用組合代替繼承,但是繼承總是免不了的。這里要討論的就是Javascript中的繼承機制。

Javascript中實際上是沒有繼承的概念的,但是我們可以通過一些手段來模仿實現它。這種繼承實際上把一個對象復制到另外一個對象內部。你需要注意的是所有的本地類和宿主類是不能作為基類被繼承的,主要是為了安全方面的考慮。

Javascript中的繼承大約有三類:1.對象冒充;2.原型繼承;3.二者的混合。

一、對象冒充

其實對象冒充是跟this關鍵字緊密聯系在一起的(所以說充分理解Javascript中的this關鍵字是多么的重要:P)。構造函數使用this來給屬性和方法賦值,而構造函數也可以看作為一個普通的函數,所以我們就可以使我們的基類的構造函數成為子類的構造函數,然后在子類的內部調用這個函數,那么子類就會得到父類的屬性和方法。

原理很簡單,那我們怎么實現呢?下面就以代碼示例,實際的操作一下。

對象冒充實現方法一,我們最常用的新建對象的方法:

代碼如下:

var classA = function(name){

this.name = name;

this.alertName = function(){

alert(this.name);

}

}

var classB = function(name,age){

this.myConstructor = classA;

this.myConstructor(name);

delete this.myConstructor;

this.age = age;

this.alertAge = function(){

alert(this.age);

}

}

為了驗證以上的方法是否正確,你可以親自測試下,我將測試用的代碼寫在下面:

代碼如下:

var objA = new classA('DK');

objA.alertName();//DK

var objB = new classB('DS',20);

objB.alertName();//DS

objB.alertAge();//20

這就是所謂的對象冒充了,另外對象冒充還有另外兩種實現的方式,雖然它們的實現手段不一樣,但是它們的原理是一樣的。

對象冒充實現方法二,使用call方法:

代碼如下:

var classA = function(name){

this.name = name;

this.alertName = function(){

alert(this.name);

}

}

var classB = function(name,age){

classA.call(this,name);

this.age = age;

this.alertAge = function(){

alert(this.age);

}

}

通過代碼也能看出來,第一種方法中我們新建了函數指針指向父類,調用函數,然后將指針刪除。而這里我們之間用call方法在this對象下面運行父類的構造函數,實現了同樣的目的。另外與call方法相對于的則就是apply方法啦。

對象冒充實現方法三,使用apply方法:

代碼如下:

var classA = function(name){

this.name = name;

this.alertName = function(){

alert(this.name);

}

}

var classB = function(name,age){

classA.apply(this,new Array(name));

this.age = age;

this.alertAge = function(){

alert(this.age);

}

}

其實大家可以看到,apply方法跟call方法是非常類似的,只不過傳遞參數是略有不同罷了。

二、原型繼承

大家應該對prototype對象有所了解,原型對象上的所有屬性和方法將被傳遞給類的所有實例,所有當我們把父類的所有屬性和方法付給子類的prototype對象時也就相當于實現了我們的繼承。

子類想獲得父類的所有屬性和方法,那我們將父類的一個實例直接付給子類的prototype對象,那我們的子類不就相當于獲取了父類的所有對象和方法?

代碼示例伺候:

代碼如下:

var classA = function(){

this.name = 'DK';

this.alertName = function(){

alert(this.name);

}

}

var classB = function(name,age){

this.name = name;

this.age = age;

}

classB.prototype = new classA();

classB.prototype.alertAge = function(){

alert(this.age);

}

注意這里的父類的構造函數需要確保沒有參數。因為即使有構造參數在實現原型繼承的時候你也無法傳遞=.=!

三、混合繼承

顧名思義,混合繼承就是前兩種方式的混合使用了。

代碼如下:

var classA = function(name){

this.name = name;

}

classA.prototype.alertName = function(){

alert(this.name);

}

var classB = function(name,age){

classA.call(this,name);

this.age = age;

}

classB.prototype = new classA();

classB.prototype.alertAge = function(){

alert(this.age);

}

使用對象冒充實現了向父類傳遞參數,同時使用原型繼承實現了對公有方法的繼承。

說完了這三中繼承方式了,下面該說到問題的時候了。

你可能會不解,為什么有了對象冒充,有了原型繼承還要再弄出個什么混合繼承,對,最重要的也就是這個問題。

1.如果你實際測試一下,你會發(fā)現通過對象冒充的方式實現的繼承,子類是無法訪問到父類的原型鏈上的方法的。

2.而用原型繼承,則會把所有的屬性變成共享的屬性,如果你同一個子類實現兩個實例,你會發(fā)現你的所有實例共享所有的屬性。

3.但是這肯定是不合適的了。所以就有了混合繼承的方式,讓屬性繼續(xù)保持私有,同時讓子類能夠訪問父類的原型鏈的方法。

你可以親自動手試一下,在對象冒充繼承的時候,子類無法訪問父類的原型鏈方法,原型鏈繼承子類的所有實例共享所有父類屬性。這里我就不寫例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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