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底至7月初,發(fā)布招考公告,報名與資格審查。
7月31日、8月1日,筆試。
8月25日前,公布筆試成績。
9月15日前,面試、體檢、考察和公示。
10月10日前,審批、復試、發(fā)放錄取通知書。
10月中旬,入學。
10月底前,各地將工作情況總結分別報中央政法委、中央組織部、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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