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音】shì sǐ bù èr
【成語故事】春秋時期,晉國典獄官李離為人正直,秉公辦案,執(zhí)法量刑均以律法為準繩,對高官與百姓一視同仁,做到有法必依,有罪必罰。他發(fā)現(xiàn)一起錯判死刑的冤案,認為自己有責任,讓下屬綁了自己去見晉文公。文公要放他,他則認為應(yīng)該對律法誓死不二。
【典故】被吃者也無須在被吃之前,先承認自己之理應(yīng)被吃,心悅誠服,誓死不二。魯迅《華蓋集·夏三蟲》
【解釋】誓死:立下志愿,至死不變。至死也不變心。形容意志堅定專一。
【用法】作謂語、定語;指至死也不變心
【相近詞】矢忠不二、誓死不貳、忠貞不渝
【反義詞】三心二意
【成語舉例】他對黨的忠心誓死不二。
更多信息請查看成語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