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成績合格者,可以自2008年1月15日起6個月內(nèi),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關于報關員資格考試及資格證書管理辦法》規(guī)定的程序,向原報名地海關申請取得報關員資格證書。具體申請方式和辦理地點,請瀏覽各考區(qū)公告、公示。
對考試成績有異議的考生,可以自2008年1月15日起15個工作日內(nèi),按照海關總署2006年第73號公告規(guī)定的程序,向海關申請分數(shù)核查。
附件:2007年海關報關員資格考試合格人員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