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賢網網校上線了!
網校開發(fā)及擁有的課件范圍涉及公務員、財會類、外語類、外貿類、學歷類、
職業(yè)資格類、計算機類、建筑工程類、等9大類考試的在線網絡培訓輔導。
根據《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fā)展規(guī)劃綱要(2010-2020年)》的精神,廣東省教育廳將進一步加強高等教育招生考試制度的改革,深化粵港教育的合作與探索。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教育考試院鼓勵UIC能在招生考試制度上有所突破,實現(xiàn)招生多樣化。經學校深入研究、論證,從2013年起進行招生考試制度改革的探索,在廣東省實施“高考基礎上的綜合評價錄取制度”?!案呖蓟A上的綜合評價錄取制度”是按一定比例參考學生高考成績和UIC入學測試成績及學生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進行綜合評價的招生錄取新方式,具體執(zhí)行辦法如下:
一、招生性質
綜合評價錄取改革方案經廣東省教育主管部門批準,招收2015年參加廣東省普通高校統(tǒng)一招生考試,并通過本方案遴選達到規(guī)定要求的考生。
學校名稱:北京師范大學-香港浸會大學聯(lián)合國際學院
學校地址:廣東省珠海市
辦學性質:內地與香港合作辦學
辦學層次:本科
辦學類型:全日制
業(yè)務主管:廣東省教育廳
招生代碼:16401
招生批次:提前批自主選拔等“綜合評價”批次??忌毺崆皥竺麉⒓覷IC綜合評價錄取入學測試,方可在高考志愿中填報UIC。
頒發(fā)證書:學生畢業(yè)達到學位標準和完成學業(yè)要求者將獲頒發(fā)國際認可的香港浸會大學學士學位證書和北京師范大學-香港浸會大學聯(lián)合國際學院畢業(yè)證書。
二、招生計劃
2015年北京師范大學-香港浸會大學聯(lián)合國際學院在廣東省繼續(xù)實行高考基礎上的綜合評價錄取,錄取批次為提前批自主選拔等“綜合評價”招生錄取批次,具體招生計劃以廣東省招生辦公室《廣東省2015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專業(yè)目錄》公布為準。
三、招生專業(yè)
學部 | 專業(yè) | 招生科類 |
工商管理學部 | 工商管理(財務)經濟學(應用經濟)會計學工商管理(文化創(chuàng)意與管理)人力資源管理市場營銷(市場營銷管理) | 文理兼招 |
人文與社會科學學部 | 傳播學(電影電視)國際政治(政治與國際關系)新聞學(國際新聞)公共關系學(公共關系與廣告)社會學(社會工作與社會行政)英語(英語作為第二語言教學)英語(應用翻譯)英語(現(xiàn)當代英語語言文學) | 文理兼招 |
理工科技學部 | 統(tǒng)計學環(huán)境科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食品科學與工程應用心理學金融數學 | 只招理科 |
四、報名方式
1.報名資格
凡符合廣東省高考報名資格的優(yōu)秀高中畢業(yè)生(含往屆畢業(yè)生),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各學科成績都達到C級或以上,且高考成績估計在一本線以上,符合條件者均可報名。
2.申請時間
2015年2月3日至6月14日
3.報名程序
網上提交申請表:登錄UIC廣東省綜合評價錄取報名系統(tǒng)進行注冊(點擊http://uic.edu.hk/cn/admission/news/17171-2015進入),填寫并提交申請表。注冊時須提交的內容包括:個人及家庭基本信息,入學測試地點選擇,個人陳述,一寸彩色證件照(用于制作入學測試準考證)以及上傳身份證正反面掃描件或復印件。
在線支付入學測試費:UIC入學測試費金額為人民幣80元。繳交方式為UIC綜合評價報名系統(tǒng)網上注冊時,或登錄系統(tǒng)后進行在線支付。
逾期未繳交入學測試費者視為自動放棄并退出選拔程序。所有已繳交入學測試費用將不予退還。
五、選拔程序
1.資格審查(由學校招生委員會對考生材料進行資格審查),考生可于2015年6月17日,登錄UIC綜合評價錄取報名系統(tǒng)查詢是否有資格參加UIC入學測試。
2.6月21日,考生參加UIC入學測試。UIC在廣東省內設立3個考點(廣州、珠海、汕頭),考生可選擇就近參加全英文的筆試及面試。UIC入學測試將參考國際考試標準,旨在考核學生知識的綜合運用能力和自主學習能力。
3.6月26日,考生登錄UIC綜合評價報名系統(tǒng)查看是否通過UIC入學測試。
4.6月末,考生在廣東省高考提前批自主選拔等“綜合評價”志愿欄填報UIC。
5.7月上旬,廣東省招生辦公室進行提前批自主選拔等“綜合評價”批次投檔。我校根據高考基礎上的綜合評價錄取標準擇優(yōu)確定合格名單,經廣東省招生辦公室審核通過,辦理統(tǒng)招正式錄取手續(xù)。錄取名單一旦確定,我校將不再受理錄取考生的退檔申請。
六、錄取標準
參加我校入學測試的考生,必須在高考志愿提前批自主選拔等“綜合評價”志愿欄填報我校(若未能被我校錄取,不影響其后續(xù)批次的錄?。?。
學校分文理科按考生綜合成績擇優(yōu)錄取,其中:考生高考成績占綜合成績的60%,我校組織的入學測試成績占30%,高中階段的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占10%。如綜合成績相同而又不能同時錄取時,則先按考生高考成績,再按UIC入學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專業(yè)錄取按“分數優(yōu)先”原則,根據考生綜合成績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專業(yè)志愿順序分檔,依次類推,實行“分數清”錄取規(guī)則??忌顚I(yè)志愿都未被錄取時,若服從專業(yè)調劑,則按照考生綜合成績總分從高分到低分順序,調劑到招生計劃有空額的專業(yè)錄取,否則,作退檔處理。
高考基礎上的綜合評價錄取成績的比例構成:
序號 | 類別 | 權 重 | |||
1 | 高考成績 | 60% | |||
2 | UIC入學測試成績 | 30% | 筆試 | 15% | 以英文方式考核學生理解能力、通識基礎及寫作能力 |
面試 | 15% | 全英文面試 | |||
3 | 高中階段的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 | 10% | 以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換算計入 |
綜合評價錄取總成績滿分為750分。其中,高考成績按60%的比例計入;UIC入學測試成績滿分為225分,按實際成績計入;考生高中階段的三門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須達到CCC及其以上,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按以下等級對應方式計入:
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計入表:
等級 | 計入綜合成績的分數 |
AAA | 75 |
AAB | 71 |
AAC | 67 |
ABB | 67 |
ABC | 63 |
ACC | 59 |
BBB | 63 |
BBC | 59 |
BCC | 55 |
CCC | 51 |
備注:A級對應25分,B級對應21分,C級對應17分。
一般情況下,考生高考成績須達到廣東省本科一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平時表現(xiàn)突出和入學測試表現(xiàn)優(yōu)秀者可以降至本科二A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
七、錄取規(guī)則
1.學校招生工作嚴格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學校綜合評價報名系統(tǒng)開通入學測試成績查詢,考生可查詢是否通過UIC入學測試。同時,學校將有資格參加入學測試的考生名單、通過入學測試的考生名單和最終錄取考生名單在學校網站上進行公示,并按教育部有關文件要求在相關網站進行公示。
2.政策性加分: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我校承認符合教育部或廣東省招生委員會加分政策的考生加分成績。
3.學校錄取考生的體檢標準及新生入學身體檢查標準按照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疾人聯(lián)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新生入學身體健康狀況復查不符合體檢要求或不宜就讀已錄取專業(yè)者,按有關學籍管理規(guī)定辦理,予以轉專業(yè)或取消入學資格。
4.考生應對其提供的信息負責。若發(fā)現(xiàn)作假的行為,一經查實,立即取消相關學生的錄取資格,并在我校網頁公布相關考生的名單。
八、收費標準及獎學金
1.2015級新生收費標準(人民幣):
學費:八萬元/學年(待省物價局審批)
住宿費:文化小鎮(zhèn)5000元/人·學年,“新文化小鎮(zhèn)”6800元/人·學年(待省物價局審批)
如上級部門頒布新的收費標準,則按新標準執(zhí)行,收費細則詳見學校網站。
2.我校設置廣東省綜合評價錄取獎學金,細則詳見學校《2015年UIC廣東省綜合評價錄取獎學金實施辦法》。另,我校對珠海籍新生設有專項獎學金,詳見《2015年UIC珠海籍新生專項獎學金實施細則》。
3.學生入學后的獎學金,由學??荚囄瘑T會、獎學金及經濟援助委員會根據學生學業(yè)成績,按照學校獎學金的具體規(guī)定實行。
九、重要日程
重要日期 | 事 件 |
2015年2月3日-6月14日 | 考生登錄“UIC綜合評價錄取報名系統(tǒng)”提交申請表,并繳交入學測試費用 |
2015年6月17日 | 考生登錄“UIC綜合評價錄取報名系統(tǒng)”查詢是否有資格參加UIC入學測試 |
2015年6月21日 | 入學測試(全英文的筆試及面試),考點:廣州、珠海、汕頭。 |
2015年6月26日 | 考生登錄“UIC綜合評價報名系統(tǒng)”查看是否通過UIC入學測試 |
2015年6月末 | 考生在廣東省高考提前批自主選拔等“綜合評價”志愿欄填報UIC |
2015年7月上旬 | 廣東省招生辦公室進行提前批自主選拔等“綜合評價”錄取投檔。我校根據高考基礎上的綜合評價錄取標準擇優(yōu)確定合格名單,經廣東省招生辦公室審核通過,辦理統(tǒng)招正式錄取手續(xù) |
2015年9月 | 新生開學 |
十、附則
1.2015年我校在廣東省高考招生錄取中全部實施高考基礎上的綜合評價錄取。廣東省外執(zhí)行第一批本科批次錄取,廣東省外統(tǒng)招考生只須按當地省級招辦統(tǒng)招填報高校志愿程序申請,不須另行向本校報名或面試;廣東省外統(tǒng)招計劃見各省招辦公布的招生專業(yè)目錄,錄取規(guī)則見我校2015年招生章程。
2.本實施辦法的解釋權屬我校招生委員會。
3.我校招生辦公室負責本實施辦法的具體實施。
4.聯(lián)系方式:
招生工作的監(jiān)督與申訴部門:學校招生委員會,電話:(0756)3620332。
招生咨詢部門:學校招生辦公室
招生熱線:(0756)3620011、3620022、3620033、3620044
傳真號碼:(0756)3620047
電子郵箱:admission@uic.edu.hk
學校網址:http://www.uic.edu.hk
招生信息網:http://www.uic.edu.hk/admission
通訊地址:廣東省珠海市香洲區(qū)唐家灣金鳳路28號,郵政編碼:519085。
北京師范大學-香港浸會大學聯(lián)合國際學院
2014年12月11日
更多學歷考試信息請查看學歷考試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