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考到企事業(yè)單位,目前已經未在聘的2008年招聘的大學生村官
大學生村官的法定服務期為三年,按云南省的地方政策,在聘的大學生村官服務滿兩年可以享受服務期滿的優(yōu)惠政策,故2008年招聘的大學生村官如仍在聘,可以報考定向四類人員的崗位,如現(xiàn)在未在聘,其服務期限的計算時長應為三年,故不能報考定向四類人員的崗位。
針對以上政策建議:之前大學生村官簽的合同:兩年可以享受服務期滿的優(yōu)惠政策,但并沒有說:兩年享受服務期滿的優(yōu)惠政策必須一定在崗的。請組織考試的相關單位考慮一下,,不然之前簽的合同可以作為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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