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印發(fā)<2016年面向香港、澳門、臺灣地區(qū)招收研究生辦法>的通知》(教學廳〔2015〕10號)和華中科技大學有關文件要求,現(xiàn)將有關港澳臺復試錄取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復試、錄取工作原則
1.品德良好、身體健康;
2.堅持科學選拔、擇優(yōu)錄取、寧缺勿濫的原則;
3.根據(jù)初、復試總成績決定正式錄取名單;
4.堅持公正、公平、公開,各工作環(huán)節(jié)保證做到有章可循;
5.堅持以人為本,增強服務意識,提高管理水平。
二、復試、錄取工作的組織領導(略)
三、復試工作的具體辦法及時間安排
(一)復試名單的確定
據(jù)學校制定的復試分數(shù)線的基本要求確定名單。
(二)復試的要求、內(nèi)容及形式:按《同濟醫(yī)院2016年碩士研究生復試細則》
(三)復試工作及時間安排
1. 5月22日前,組織考生復試。
2. 5月27日前,報錄取名單。
四、錄取工作
1.初、復試總成績按初試成績占60%,復試成績占40%計算。
2.錄取結果公示10天。
2016年面向港、澳、臺招收博士、碩士研究生復試基本分數(shù)線
單位代碼:10487
類別 | 總分基本要求 | 單科基本要求 | ||
外國語 | 業(yè)務一 | 業(yè)務二 | ||
港澳臺碩士 | 210 | 60 | 60 | 60 |
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
2016年5月3日
附:參加復試名單詳情請參考:http://www.tjh.com.cn/html/2016/0512/16942.shtml
報考院系 | 考生編號 | 姓名 | 報考類別 | 報考專業(yè) |
附屬同濟醫(yī)院 | 104872016000002 | 甘家驊 | 碩士 | 105109外科學 |
附屬同濟醫(yī)院 | 104872016000008 | 李逸卿 | 碩士 | 105114康復醫(yī)學與理療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