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宜昌市枝江市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公告
來源:宜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閱讀:1100 次 日期:2016-07-14 11:4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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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根據(jù)《2016年枝江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相關安排,現(xiàn)將資格復審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參加資格復審對象

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招聘崗位1:3的比例確定參加資格復審人員(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見附件)。

二、資格復審時間

2016年7月18-19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三、資格復審地點

1、應聘教師的,資格復審地點在枝江市教育局人事監(jiān)察科(枝江市珠海路36號407室)。

2、應聘醫(yī)療衛(wèi)生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資格復審地點在枝江市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局人事監(jiān)察科(枝江市團結路20號3118室)。

3、應聘其他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除教育、衛(wèi)計以外)的,資格復審地點在枝江市人事考試院(枝江市禮化路100號303室)。

四、資格復審需提交的相關材料

1、筆試準考證、二代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等證件以及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xlcx/)的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2、留學回國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址:http://www.cscse.edu.cn)學歷認證和使領館開具的證明材料;

3、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以上證書、證明材料均須提供原件及復印件1份。

五、相關事宜

1、考生原則上到現(xiàn)場進行資格復審,確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到現(xiàn)場的, 經資格復審部門同意,可委托他人帶資料到現(xiàn)場進行復審,但須提供考生本人委托書和委托人的身份證。

2、凡放棄資格復審、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不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的,取消面試資格,并在應聘本崗位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請各位考生互相轉告,保持通訊暢通。考生通訊方式變更的,請及時主動與資格復審部門聯(lián)系,避免錯過資格復審機會。

3、通過資格復審的考生,按有關規(guī)定需繳納面試費50元。

枝江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枝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7月14日

附件: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詳情請參考:http://zjsrs.zhijiang.gov.cn/art/2016/7/14/art_5941_4440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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