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省級考試機構接收并核實應考人員申請材料。
二、省級考試機構通過PTMIS生成《信息更正申請表》表,下同(一式兩份),并認真填寫表內各項內容,由省級考試機構負責人簽字,蓋章后報我中心。
(一)應考人員身份證件信息發(fā)生變更的,應同時提交應考人員原身份證件及新身份證件復印件、戶籍所在地公安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
(二)由考試工作人員原因造成報考人員信息錯誤的,應同時提交應考人員有效身份證件、準考證、資格審查資料等復印件以及由省級考試機構蓋章的情況說明。
三、我中心根據(jù)申請材料修改相關信息,并返回由中心蓋章的《信息更正申請表》。
四、省級考試機構根據(jù)中心批復,變更相關信息,確保與我中心考試信息數(shù)據(jù)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