紹興市上虞城市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是經區(qū)政府批準成立的國有獨資企業(yè),下轄10家子公司。為滿足城建集團本級及下屬公司生產經營業(yè)務發(fā)展需要,現(xiàn)面向社會公開招聘8名合同制職工。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 招聘企業(yè) | 崗位編號 | 崗位名稱 | 招收計劃數(shù) | 學歷 | 專業(yè) | 性別 | 其他要求 |
| 紹興市上虞城市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 1001 | 財務管理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 | 會計學、財務管理、審計學 | 不限 | 持有會計上崗證,具有5年以上財務工作經歷 |
| 1002 | 財務管理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 | 會計學、財務管理 | 不限 | 持有會計上崗證 | |
| 1003 | 經營管理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 | 工程管理、物業(yè)管理、法學、國際經濟與貿易 | 男 | ||
| 1004 | 工程管理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 | 道路橋梁與渡河工程、給排水科學與工程、土木工程 | 男 | ||
| 紹興市上虞市政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 2001 | 會計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 | 會計學、財務管理、經濟學、經濟統(tǒng)計學、財政學、稅收學 | 不限 | 持有會計上崗證,具有3年以上財務工作經驗;具有中級會計師及以上職稱的,年齡可放寬至1976年1月1日后出生,國家承認本科及以上學歷 |
| 2002 | 市政預決算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 | 土木工程、建筑學、工程管理、工程造價、道路橋梁與渡河工程 | 不限 | 持有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資格證書(市政類)及二級建造師含B證(市政類),具有2年以上市政預決算工作經歷等 | |
| 紹興市上虞城市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 3001 | 文秘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 | 漢語言文學、漢語言、應用語言學 | 不限 | |
| 3002 | 工程管理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 | 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工程造價、建筑工程 | 男 | 具有3年以上工作經歷;持有注冊建造師或者省級監(jiān)理工程師及以上職稱的,年齡可放寬至1976年1月1日后出生,,國家承認本科及以上學歷 | |
| 合計 | 8 | ||||||
二、招工對象及條件
(一)上虞生源或上虞區(qū)戶籍(符合上虞區(qū)人才引進條件的,戶籍不限);
(二)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1年12月23日以后出生,有特殊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符合招收專業(yè)等要求(有特殊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四)思想端正,作風正派,無不良記錄;
(五)身體健康。
三、招工辦法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6年12月23日(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逾期不再受理。
2.報名地點:上虞區(qū)人才市場管理辦公室(半山路27號)。
3.報名者隨帶近期一寸免冠彩照1張、戶口簿或戶籍證明、身份證、畢業(yè)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有工作經驗規(guī)定的,需提供社保繳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有其他特殊須規(guī)定的,需提供相關職稱資格證書等),同時提交《紹興市上虞城市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公開招聘合同制職工報名表》一份(表式見附件,由考生自行下載并填寫)。
4.經資格審查合格后,2016年12月27日請登錄上虞區(qū)人才服務中心網站www.syrc.org下載準考證。
(二)考試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總分100分,其中筆試占40%,面試占60%。
1.筆試:《綜合基礎知識》科目。筆試時須隨帶本人身份證原件、準考證。筆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2.面試:根據(jù)筆試成績和招收計劃數(shù),按1:3比例確定面試人員。面試方式為結構化面試,對考生語言表達、邏輯思維、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等方面的能力進行測驗。面試時須隨帶本人身份證、面試通知書等原件。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3.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及總成績在上虞區(qū)人才服務中心網站公布。
(三)體檢
根據(jù)招工計劃數(shù)和總成績從高到低次序,按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如總成績相同,則筆試成績高者列前。體檢標準和辦法參照公務員錄用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四)考察
體檢合格者參加考察,考察內容為思想政治、道德品質、工作能力和現(xiàn)實表現(xiàn)。
(五)公示
考察結束后,按規(guī)定對擬錄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
四、其他
(一)擬聘用人員無正當理由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報道;取消聘用資格;在體檢、考核、公示等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不符合要求或因考生自身原因放棄或在規(guī)定時間內不辦理手續(xù)等產生的空缺名額,按考試總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
(二)應試者一經錄用,由用工企業(yè)與錄用考生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為6個月。
(三)如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shù)不足崗位招收計劃數(shù)2倍的,核減該崗位招收計劃。面試成績60分以下的,不予錄用。
(四)本招工公告未盡事宜,由城建集團辦公室負責解釋。聯(lián)系電話:82004000。
版權所有:易賢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