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帶薪休假政策,你怎么看?
【參考答案】
對于服務一定年限的職工給予帶薪休假,已成為我國一項逐步完善的法律,而且也是世界潮流,帶薪休假可以讓職工放松身心進行休整,以更加充沛的精力投入工作中,對企業(yè)也不無裨益。
我曾經看到過相關報道,也查閱過相關法規(guī),應該說,從法條上看,對于帶薪休假的規(guī)定是明確和嚴密的,文字也不冗長晦澀,便于執(zhí)行,是維護職工正當權益的有力武器。
但是根據一些新聞報道,我們可以看到,相當多的單位并未嚴格執(zhí)行這一法規(guī),應有的補償也沒有跟上,或者以“績效考核”的方式對職工進行軟性約束,使得職工不得不放棄應有的權益,可以說,法條是完備的,執(zhí)行差強人意,尤其在中小私有企業(yè)中,這種情況更為普遍。
原因并不復雜,當今中國的勞動力市場仍然是買方市場,既有我國人口數量大,勞動力供給充裕的原因,也有經濟增速下滑,企業(yè)不景氣的原因,這種情況下,勞動者討價還價能力低,對于企業(yè)的不合理規(guī)定,往往選擇妥協(xié);還有工會組織松散乏力,不能起到團結勞動者,維護共同利益的作用,勞動者一盤散沙,自然無法進行集體協(xié)商;最后,我國民眾普遍存在著不懂法、不會用法維護自身權益的問題,維權成本高則更是雪上加霜。
應該說,這些問題存在已久,已經不是秘密,既有有些因素基于國情,難以短期改變,例如勞動力市場的傾向,也有一些在政府和社會的推動下,發(fā)生著快速的進步,例如職工維權意識提高和維權組織的興起。
得承認,不能指望一聲令下,主觀的和客觀的問題在一夜解決,只能靠經濟的積累,政府的推進,民眾的素質提高,只有多種因素共同進步,包括帶薪休假在內的勞動者權益才能得到落實。畢竟,勞動者是社會的主體,經濟發(fā)展和社會進步要落實在他們的利益上,而不僅僅是妥協(xié)和犧牲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