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瀘州市江陽區(qū)張壩街道社區(qū)工作者招考簡章
來源:瀘州人事考試網 閱讀:1082 次 日期:2017-03-16 16: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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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合張壩街道社區(qū)建設的工作實際,經研究決定,擬面向社會招聘社區(qū)干部2名,為社區(qū)黨組織、居委會負責人儲備優(yōu)秀人才。具體招聘事項如下:

一、招考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勞,熱愛社區(qū)工作,有事業(yè)心責任感。

2、身體體檢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

3、年齡:1982年3月17日至1999年3月17日期間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證記載為準。

4、崗位條件:具有國家承認的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社會工作類專業(yè)、中文類專業(yè)、新聞專業(yè)畢業(yè);已取得社會工作師證者可放寬至大專以上學歷且不受專業(yè)限制;在瀘州日報等主流媒體主要版面上發(fā)表有稿件的優(yōu)先。(其中:學歷以畢業(yè)證書記載為準;專業(yè)以畢業(yè)證書或學位證書記載為準;資格證書以實際取得的有效證書為準。)

5、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受過各類刑事處罰或開除處分的;

(2)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3)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4)尚處于試用期內的新錄用公務員;

(5)現役軍人;

(6)其他不符合報考條件或違反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社區(qū)工作者的。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17年3月17日—3月23日(周末除外)。

2、報名地點:張壩街道辦事處黨政辦。

3、報名要求:報名時持戶口簿、身份證、學歷證件原件及復印件1套,工作簡歷和近期免冠二寸彩照四張。

4、張壩街道公開招聘社區(qū)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招聘條件及崗位要求,對報名報考人員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應聘資格和條件等進行審查。報考者經資格審查合格后,予以報名。

5、報名人數與職位數之比達到4:1開考,不滿4:1的,相應調減或取消招聘人數。

6、資格審查貫穿招聘考試全過程,對于在任何環(huán)節(jié)中發(fā)現考生不符合崗位條件的,均要取消其報考或聘用資格,且后果自負。

三、考試

1、考試方式:

(1)計算機測試:計算機測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主要測試社區(qū)干部應具備的計算機操作能力,包括word文檔、表格編輯,Excel表格制作等。

(2)筆試:計算機測試合格者進入筆試。筆試滿分為100分。主要測試社區(qū)干部應掌握的基本理論、基礎知識和公文寫作能力(包括科學發(fā)展觀、黨的十八大精神、近期黨和國家的重大方針政策、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知識、法律知識、黨建黨史知識、時事政治和社區(qū)建設知識)。

(3)面試: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內容為綜合能力測試。

2、考試時間:

(1)計算機測試時間:2017年3月25日上午;

(2)筆試時間:2017年3月26日上午;

(3)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3、考試地點:張壩街道辦事處(詳見準考證)。

四、體檢、考察

(1)體檢人員確定:按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由高到低按1:1比例確定體檢人員。綜合成績并列的,按照面試成績高低確定排序。

(2)體檢組織及標準:體檢應在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及《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執(zhí)行。其中,乙肝檢測項目按國家人社部、教育部和衛(wèi)生部《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入學和就業(yè)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yè)權利的通知》的要求執(zhí)行。

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書面復檢要求,復檢應在原體檢醫(y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考生未按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以及未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完成規(guī)定項目體檢的,視為自動棄權。

(3)考察: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察對象,由街道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對其進行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對考察發(fā)現不符合要求、反映較差以及有嚴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暫緩直至取消聘用資格。

(4)遞補: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個人放棄等原因出現的空額,有遞補對象的,由街道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按分數由高到低依次進行遞補。

五、公示與聘用:

1、對考試、體檢、考察合格的應聘人員進行公示。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其擬聘資格。

2、公示無異議的人員進入試用(試用期兩個月),試用期結束后經黨工委測評研究后確定正式聘用人員。

3、同等條件下中共黨員、有基層管理和群眾工作經驗的人員優(yōu)先聘用。

4、正式聘用的社區(qū)工作者待遇參照現有城市社區(qū)干部的待遇標準執(zhí)行。

六、本簡章由張壩街道辦事處負責解釋。

七、聯(lián)系電話:8919566聯(lián)系人:陳春梅

瀘州市江陽區(qū)張壩街道辦事處

2017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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