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7年5月起,研究所將著手調整和落實新一屆所管大型公共實驗室主任招聘,有關規(guī)定如下。
一、總則
(一)由科學家和科研骨干擔任實驗室主任,領導實驗室建設和技術的發(fā)展,推進觀測、實驗和研究的一體化,是我所大型公共實驗室管理的核心,是提高我所科研創(chuàng)新能力的重要保障。
(二)科技平臺處協(xié)助和協(xié)調實驗室的管理工作,落實院、所各級相關政策和條例,對實驗室的建設和運行提供服務,對實驗室技術人員實施規(guī)范管理。
(三)納入所管的大型公共實驗室有:
(1)離子探針實驗室
(2)納米離子探針實驗室
(3)多接收等離子體質譜實驗室
(4)電子探針和掃描電鏡實驗室
(5)電子顯微鏡實驗室
(6)固體同位素實驗室
(7)穩(wěn)定同位素實驗室
(8)惰性氣體實驗室
(9)氬氬、鈾-釷-氦年代學實驗室
(10)鈾系年代學實驗室
(11)成礦年代學實驗室
(12)流體包裹體實驗室
(13)巖礦制樣與分析(巖石物性實驗室)
(14)地震臺陣探測實驗室
(15)空間環(huán)境探測實驗室
(16)水化學與環(huán)境實驗室
(四)上述16個實驗室,每個實驗室招聘實驗室主任一名。
二、實驗室主任應聘條件
(一)一般應為本所的現(xiàn)任研究員和實驗研究員;
(二)實驗室主任或所在學科組的研究方向與實驗室的主要技術特點密切相關;
(三)具有一定的實驗室工作經(jīng)驗,了解相關實驗技術發(fā)展前沿,注重實驗室技術、方法的發(fā)展與創(chuàng)新,熱心實驗室的管理;
(四)實驗室主任的應聘人員到法定退休年齡前須滿足一屆聘期(即2017年5月31日前年齡不超過55周歲)。
三、實驗室主任的權利和義務
(一)實驗室主任代表研究所對實驗室進行管理,把握實驗室的工作內(nèi)容、技術發(fā)展方向和隊伍建設;
(二)實驗室主任負責保證實驗室的數(shù)據(jù)質量,保證實驗室的開放運行;
(三)對不服從工作安排、對實驗室數(shù)據(jù)不能認真負責或造成不良影響及顯著經(jīng)濟損失的實驗室人員,實驗室主任有權做出停止其工作的決定;
(四)科技平臺處年終對實驗室人員進行考核時,聽取實驗室主任的意見,并作為實驗室人員以后晉升和解聘的依據(jù);
(五)實驗室運行和管理的具體事務,由實驗室主任和科技平臺處協(xié)同解決。
四、實驗室主任管理
(一)研究所及科技平臺處尊重實驗室主任對實驗室的有效管理;
(二)實驗室主任不能有效履行其對實驗室的管理職能時,研究所有權中止其對實驗室的領導。
五、招聘程序
(一)請應聘人員于2017年5月22日前向科技平臺處報名。報名時須提交一份完整的書面申請材料《第五屆所公共實驗室主任應聘表》,主要包括下列內(nèi)容:(1)實驗室的設備和技術現(xiàn)狀及人員構成簡述;(2)未來5年實驗室建設和技術發(fā)展規(guī)劃;(3)實驗室的崗位人員設置計劃;(4)實驗室存在的問題及解決方案等。
(二)應聘者除需要提交書面申請材料外,還須參加實驗室主任招聘答辯會,向所學術委員會闡明實驗室建設的設想、工作計劃、崗位人員設置等,學術委員會投票決定實驗室主任正式候選人。
(三)實驗室主任正式候選人經(jīng)所務會認定后,正式聘任。
(四)實驗室主任答辯會擬定于2017年5月24日舉行,答辯報告10分鐘、質疑5分鐘,答辯其它具體事宜請應聘人員注意相關通知。
六、本規(guī)定的解釋權屬所務委員會
中國科學院地質與地球物理研究所
2017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