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
近日,記者在山西蒲縣走訪時了解到,不少村莊的養(yǎng)羊散戶都接到過“限期賣羊”通知,有的還被叫到鎮(zhèn)里開會,限期10天內賣掉羊,否則將會把羊拉走,同時還要進行罰款。在政策的壓力下,有些養(yǎng)殖戶被逼進山里,有的則被迫將羊賤賣,可謂是損失慘重。
【解析】
一紙冷冰冰的“限期賣羊令”,不僅讓村民很受傷,也讓羊群很受傷,更讓政府蒙上工作方法簡單粗暴的嫌疑。“限期賣羊令”暴露出鎮(zhèn)政府“竭澤而漁”的固化思維,是一種不負責任的表現。
這種背離當地實際、違反社會規(guī)律、無視民意的政策及執(zhí)行措施顯然屬于亂作為,還是不要為好。否則,必將加劇當地官民對立情緒,損害政府公信力,這絕非是封山禁牧、保護生態(tài)所能取代的。 “封山禁牧”出發(fā)點是極好的,但是“限期賣羊令”存在一些問題,損害百姓的利益。“限期賣羊令”的政策,簡單粗暴,過于冰冷,會寒了百姓的心。
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規(guī)劃:
首先,對于適合圈養(yǎng)的羊群,政府部門應鼓勵并且提供必要的支持,幫助當地村民建立標準圈舍,即使是要將山羊賣掉,減少數量,也應將變賣期限適當的延長,結合市場規(guī)律,賣出羊最好的價錢,而不是如此的簡單粗暴。
其次,我黨的宗旨是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是以人民的利益訴求為出發(fā)點,因此,每一項政策的出臺實施,都應充分聽取百姓的心聲,站在百姓的立場,多為百姓考慮。
最后,一地政策的推行,需要注重連貫性,讓政策之間能有機銜接,不能朝令夕改,不能讓當地民眾為此感到無所適從,也不能讓民眾主要承擔政策變更所帶來的風險與不利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