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2017年崇左市公開招聘教師工作簡章》和《關于審定2017年度天等縣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的請示》的有關要求,現(xiàn)將2017年天等縣教師公開招聘復征考生面試資格復審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面試資格復審對象
(一)報考2017年天等縣公開招聘教師復征筆試崗位且筆試成績達到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95分)以上,按崗位招聘人數(shù)與入圍人數(shù)1∶3比例入圍面試資格復審的考生(具體名單詳見附件1)。
(二)報考2017年天等縣公開招聘教師復征免筆試崗位且通過網(wǎng)上資格審核的考生(具體名單詳見附件1)。
二、面試資格復審時間、地點
(一)時間:2017年8月16日——8月18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二)地點:天等縣教育局人事股(二樓)
三、面試資格復審需提供的材料
(一)報考筆試崗位考生須提供的材料
在“廣西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系統(tǒng)”下載打印的《報名登記表》,以及戶口簿、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報考高中和中職教師崗位的考生必須提供學位證)、教師資格證、普通話等級證等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a4紙復印)。
(二)報考免筆試崗位考生須提供的材料
在“廣西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系統(tǒng)”下載打印的《報名登記表》、戶口簿、身份證、畢業(yè)證、教師資格證等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a4紙復印)。
(三)考生屬于機關、事業(yè)單位在職在編人員(含特崗教師)的,除提供以上應提供的材料外,還必須提供由考生所在單位出具的《單位同意報考證明》(附件2)。
四、面試資格復審工作要求
(一)考生必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nèi)攜帶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到達指定地點接受面試資格復審,如考生本人無法親自到現(xiàn)場參加面試資格復審的,可委托他人攜帶其本人的身份證及考生本人的相關證件原件和復印件到現(xiàn)場參加面試資格復審??忌窗匆笤谝?guī)定時間內(nèi)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二)考生如不能提供所需證件(本公告第“三”條要求提供的材料)或證件不真實的,或者考生在《報名登記表》上填寫的信息為虛假的,招聘單位有權取消考生的面試資格,考生的筆試成績也同時作廢,所有責任由考生自負。
(三)放棄面試資格的考生須提供由個人手寫簽字的書面《自動放棄面試資格聲明書》(附件3)。
(四)當筆試崗位中出現(xiàn)某個崗位有考生放棄面試資格或考生面試資格復審不合格時,將根據(jù)筆試合格成績從報考該崗位的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的次序予以遞補。
(五)未通過面試資格復審的考生不能參加面試。
1.2017年天等縣教師公開招聘復征入圍面試資格復審考生名單
天等縣教育局
2017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