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巴州區(qū)2012年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經筆試及資格復審,因有5名同志未在規(guī)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2名同志資格復審不符合公告條件,根據(jù)《巴中市巴州區(qū)2012年公開招聘教師的公告》的有關規(guī)定,擬遞補曾海燕等7名同志為資格復審對象(名單附后),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時間及地點
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于2012年8月20日在巴州區(qū)教育局5樓人事科進行復審。
二、資格復審需要提交的資料
1、《考生信息表》1份;
2、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
3、畢業(yè)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英語等級證書,區(qū)四中體育學籍檔案;
4、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三、注意事項
請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務必在規(guī)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資格復審,如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者責任自負。
巴中市巴州區(qū)公開招聘教師領導小組
二0一二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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